国营企业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作者:张 昱 来源:进步青年网
编者按:关于国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很多同学会将其混淆,认为国营企业就是国有企业,也就是我们所学的“公有制企业”;那么国营企业到底是不是国有企业?它们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区别呢?国有的是不是公有的?西方国家是否也有国有企业?如果是,那么它们是不是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呢?还是像有些同学以为的,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公有制企业,就是政府所有的企业?相信看了这篇文章,会帮你做出更为准确的判断!
1.国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
有人可能觉得,国营企业这个称呼不太顺耳,应该叫国有企业。究竟应该叫国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
一般社会主义国家经营的企业叫做国营企业。国营企业,从字面上可以理解为由国家经营的一个企业,社会主义国家即产权全民所有,委托政府经营的企业的简称。国营企业的产权性质可以解释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体公民的共同财产,委托国家经营而产权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体公民。通俗的说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对该财产都平均具有一票的发言权。
当然,在实践中,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厂长经理仍然享有一定特权。在厂长经理享有特权的情况下,国营企业的公有制也是不完全的,工人和厂长经理人均占有的生产资料份额事实上并不相同,存在一定的资本主义因素。必须通过改革不断缩小厂长经理和工人的差别,最终实现工人民主管理,使厂长经理成为和工人一样的普通职业。
一般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叫做国有企业。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国营企业本质是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是国家作为“总资本家”所有的企业,可以委托私人经营,也可以出售,人民无权过问。社会主义国家的国营企业国家只有经营权,不能擅自委托私人经营或出售。解放前官僚资本绝大多数属于国有企业,即毛主席所说的“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显然,国营企业比国有企业更能反映社会主义国家经营的企业的实质。
2.应该怎样看待国营企业的效益?
首先,不能局限于个别企业,应该从整体上看国营企业的效益。例如,判断国营企业改革是否提高了国营企业的效益,不能局限于个别明星企业,应该从整体上看全国国营企业的情况。80年代以前国营企业亏损面一直维持在10%左右,绝大多数国营企业盈利。进入新世纪,国营企业亏损面已经扩大到近50%,如果算上陆陆续续破产了的80%的国营企业,亏损面则为90%。这样一看,国营企业改革是否提高了国营企业的效益也就很明显了。
其次,不能局限于经济效益,应该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像有人说,国营企业竞争不过私营企业说明国营企业效益低下。可是不要忘了,国营企业不仅要足额支付给在岗员工工资,还要负责其婚丧嫁娶等所有事务,而且要给退休、伤残等不在岗员工发放工资、补助,还要负担全部员工及其家属的教育、医疗、住宿等全部事务。而私营企业不存在“企业办社会”的问题,把包袱统统甩给了国家,国家又主要靠从国营企业收税来“办社会”。也就是说,国营企业替私营企业承担了私营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根本不是公平竞争。建国初期,私营企业曾逐步进行了民主改革,在工资、福利、工人权益方面和国营企业接轨。结果,私营企业马上撑不住了,叫苦连天,主动要求公私合营。
最后,可以通过和私有化对比来看国营企业的效益。以苏联为例,国营企业时代苏联经济迅速发展。1940年苏联的工业生产总值较1913年增长了837%,农业机械化基本实现。而1940年美国的工业生产总值较1913年只增长了67%,不要忘了,这一时期美国在一战中大发横财,而苏联是这一时期战争损失最惨重的国家。1913年苏联工业产值仅为美国的7%,1980年苏联工业产值上升到美国的80%。实行私有化后,苏联(俄罗斯)经济大滑坡,1998年俄罗斯工业产值比1989年下降了70%,私有化直接经济损失是二战的三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