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你为什么不抗争?

时间: 2014-03-31 21:19:23
栏目: 风华正茂
话题:

作者:马永红 来源:进步青年网
我看到在发生巨大的自然灾害的时候,你都可以以义工之名,不畏艰难、不怕路远,冲到了抗震抢险的第一线。我看到在发生突然的意外危险的时候,你都可以以同学之名,不怕天寒、不怕水深,冲到了舍己救人的第一线。但是,在面对公权力的莫名侵害时,你竟然失声到哑然,你竟然能够忍辱去求全,你竟然最后选择了坦然。提出的问题实质是如何处理官民矛盾。 2005年11月10日,我曾为选举权而抗争。当年的7月份,我休学回家乡支农,参加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并且被推举为候选人。但村选举委员会在请示镇政府后,宣布撤销我的候选人资格。随即我开始找村选举委员会主任和镇政府理论,并张贴声明书表达我的看法和不满,但是所有这些抗争均无效。紧接着我把村选举委员会告上法庭,11月10日县法院判我胜诉。尽管该判决在实际选举中并未得到执行,而我也曾到民政部和国务院上访,虽然均无效,但是最起码我曾经得到过那仅存的“纸上正义”。村民选举权的问题实质是基层腐败问题。 2006年7月17日,我曾为公益而抗争。我在学校组织了一个自费的大学生支农志愿者活动,当我提前垫付了车费到学校接人时,学校的团委和保安将志愿者们团团围住,然后带到一个大教室给做思想工作,说个人组织志愿者活动是非法的,经学校劝解而不听命者将来可能受处分甚至拿不到毕业证。然后大部分人都吓傻了,带队者是个小女生,眼泪就刷刷下来了,并且要我退赔他们已经交的队服钱等等,我后来照办了,自己则借钱承担了两辆大轿车的空座费。那一刻作为一个在校生,我和团委书记争执过,也对骂过。我说:我从心底鄙视学校团委这些老师,你们这些人真让人恶心。我也懒得和你们解释,让你们误解去,我觉得你们的所做的阻挠我们志愿者出校事件简单而又粗暴,你们所说的我们的志愿者活动非法也是对我们志愿者的一种侮辱,所以对于你们我一个都不原谅,我会忌恨你们很久,不原谅不原谅,你们从内心深处伤害了我的心,我在这里已经很难做了,我几乎在拿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去支农,而你们连最起码的理解和宽容也没有,如果你们自认为是所谓君子和权威,那么我甘愿做一个将死的判神,总之我会从心底与你们划清界限,因为在你们眼里,根本就没有什么三个代表荣辱观,你们只关注自己的权利和地位。对方说,你算什么东西?我回复,你算什么东西?该团委书记脸色霎时变化,还把我发的短信拿给同车的领导看。当然,我很庆幸还有十几个人不畏强权的学生,硬是翻墙跟着我出来继续了我们的活动。但是我同样可以理解中途退出者的懦弱,毕竟他们多数才大一,还把团委这些领导当高中老师一样敬畏,而这些领导号称掌握着学生的生杀大权,学生们初到高校容易被唬住,所以把在课堂里刚给教的“法无明文规定禁止即自由”给忘了,而觉得老师嘴里的说法才是“法”,对于那些冒险继续参加志愿者活动的学生,在开学后也没有老师找过他们,更没有谁因此而不能毕业。 校团委与民间志愿队矛盾实质是校园维稳压制了创造性工作。 2007年3月11日,我曾为种子而抗争。当时我们在村上组织了个农民协会,在经济方面主要开展统购统销的活动,作为志愿者的我们并不从中提取一分钱的利润。但是因为我们的统购量特别大,致使原来控制该片区域销售的镇农技站几乎在这里没有生意可做。随即他们向县工商局举报我们非法经营,工商局来人把我们的种子进行了查扣,并且说要带走我人。后来我跟他们下去理论什么是“经营”,但是该局局长根本就不听,最后我将他们诉至法院,紧接着法院和县工商局电话协商,工商局向我们道了歉,并给我们把种子退了回来。 种子事件背后实际是官与民争利。 2007年5月初,为调查报告而抗争。为完成大学实习任务,我在某县公安局呆了有一个月,期间接触到一个叫做“门徒会”的邪教组织,获取了其34份内部资料,并撰写了一个调查报告上交,但是该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根本就没有在意这个报告,我就把这个报告发到了网上。没有想到最后西安市雁塔分局和西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几次通过学院领导打电话叫我回校说有事情谈,我说我还还忙着呢没有时间,要是有急事你们可以来我老家。但是内心想的是,凭什么你叫老子回去老子就得回去。后来这个事情拖了个把月,终于和他们在学院的会议室见面了。一开始他们吓唬我,说我泄露了国家秘密,我说凭什么你说那是国家秘密,那就是国家秘密。然后他们就威胁我,说不要因为这个事情影响到你将来当警察,我说我将来就不想当警察。他们又说,你要是今天不配合就带你回到公安局审查,我说你想带我走就带我走,我先问问你这个警察是真的还是假的。就这样瞎扯淡扯了几个小时僵持不下来,最后一个警官说那你先把你搜集的材料拿出来一份咱们鉴定一下看是不是国家秘密,当时我觉得扯谈也扯困了,就拿出来一份,没有想到这帮警察竟然拿去就直接走人了,然后我在后面几天一直给其中一个叫刘歌的警察打电话要我的材料,他接了一次电话之后再也不敢接我电话。门徒会事件处理经过展示的问题实质是公安系统不作为和胡作为。 2008年5月15日,我曾为募捐权而抗争。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学校里面出现了两个募捐队,其中一个是学生会组织的,一个是志愿者社团组织的,这本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霸道的学生会竟然贴出了这样一张海报,声明自己才是学校唯一指定的合法募捐单位,我看后内心一阵悲凉,在举国灾难面前我们本应该有力出力有钱出钱,而学生会竟然做出如此龌龊之事,随即我贴了一张质疑海报,提出以下几点质疑:1、学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它是我们学生选出来的吗?它本身是合法的吗?2、团委有什么资格确认学生会是唯一合法募捐单位?谁授权的?所依据的法规和校规何在?3、团委曾经指定过唯一合法募捐单位吗?团委哪个老师指定的?有什么证据?请出示。然后我在海报上面留下了自己的联系电话,要求电话或者海报回复。然后就有学生会的人要去撕海报,但是被围观的同学阻挡,然后学生会的一个女负责人,给我打电话,竟然气势逼人到要我出来把质疑海报撕掉,并且威胁我说如果不自己撕掉她就会告诉团委老师,我当时就笑了,我告诉她我已经不是大一小孩了,请给一个让我自己撕的理由。最后对方挂了电话,又贴了些募捐海报把“质疑”层层贴住,但是“质疑”依然在人群中传播,第二天两个募捐点合并成一个,不再分彼此,而我也没有等到来找我的领导。募捐事件实质是官(团委)压制民(学生)自发献爱心,连献爱心都要统一。展现是官的霸道与专制。 2008年12月24日,我曾为公开权而抗争。大学毕业后,我再次回村竞选村委会主任,第一轮海选即被原村委会一帮人操作,我被他们人为地排除在了候选人之外,于是我开始申请镇政府彻查选举违规情况,申请公开现任村委会代为履行的低保发放等情况,这些要求当然遭到了他们的拒绝。于是我又将他们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居中斡旋,此陕西省第一例信息不公开案以调解结案,使村里人看到了镇村两级的勾当,那就是低保和救济物资大多数都落入了村干部的手中,而镇政府却装作没有看见。尽管最后我仍然没有竞选成功,但是最起码我迫使镇政府公开了他们本应公开但是却不想公开的资料。 公开权抗争事件实际是让基层腐败有效曝光,说明少数人暗箱操作的政治是人民极其反感的东西,应该破除。 2010年10月下旬,我曾为自由而抗争。10月16日西安爆发了大学生反日大游行,随即西安各高校被迅速封闭。但是两周过去了,校方还是不开门。只是贴了一张简单的通知,说是接到上级通知,现在予以封校。学生们在校园里面出不来,于是就开始翻围墙进出买东西。于是我就在学校贴了张海报,内容大致如下:1、我们是人不是罪犯,我们到底犯了什么罪,要将我们软禁起来?2、接到上级通知所指的是哪一个上级?这个上级是经过哪一条法律授权的?3、封校请给个封闭时间?什么时候可以结束?4、学校有人跳楼,是被软禁着出不来逼疯了吗?请解释。最后该海报只是被围观,但是更多的人却是漠然。 游行示威自由被限制再次说明我们的宪法被践踏,但却是以上级名义公开违背宪法的。 大学生,我为你的这种漠然无言。面对权力和利益被剥夺,你们依然没有感觉,更多的只是怯懦,更何谈抗争。 2011年国庆,我们的志愿者组织了一次大学生游学活动,当志愿者都已经招募结束正准备出发时。两个核心志愿者被约去谈话,学院领导给他们讲不能够参加社会上的人和机构组织的志愿者活动,也不能自己搞志愿者活动,要参加就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该领导还晓之以情,说只要好好表现,就可以入党评优,还让他们写下了保证书。我们的志愿者骨干在第一时间当然害怕了,当时因为整个活动就是他们自己组织的,所以他们也在老师面前做了解释,但最后他们还是害怕了,所以选择了暂时退出,而由另外的志愿者继续接手这个活动。至今也没有一个领导再找过他们,也没有找过接手国庆活动的志愿者。尽管这两个志愿者事后又继续介入到我们的志愿者活动中来,但是无论他们后面的活动搞得再好再出彩,那一刻毕竟他们没有能够坚守住,曾经的失守从此成为他们内心挥之不去的印记。 志愿者活动本身是自愿行为,但往往被官方搞成是政府计划行为,而变成被自愿行为。这是违背自愿精神的官方表达,却堂而皇之当做合情合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2012年5月30日,我们的两个志愿者,一个是西北政法大学的男生,一个西北工业大学的女生,他们的手机虽然没有欠费但是却被莫名的停机了。这个男生打电话到移动客服,移动客服告知他们接到长安区市容园林局的投诉,说你们非法张贴野广告因此被暂停服务,如果想要恢复则必须要去找投诉方协商,我们接到投诉方的撤销暂停服务通知后电话就可以开通,于是这个男生和我们的一个志愿者负责人前往市容园林局协商,对方提出他们在西北政法大学东门捡到了三张海报,上面留有你们的联系电话,因此认定你们是野广告,想要我们给移动客服打撤销申请电话,必须给每张海报缴纳500元罚款,即一共1500元罚款。我们这个还算是久经志愿者活动磨练的负责人向对方解释,说我们这不是广告,而是在校园里的志愿者招募海报,你们从内容上一看便知,而且我们也从来没有在校园外面张贴。但是对方不容解释,一心只要交罚款,在志愿者拿不出这些钱后对方直接骂道你们给我滚。于是我们的志愿者负责人就慌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觉得自己犯错了,而全然没有意识到对方的辱骂是在侵犯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尊严,更没有追问一句我们到底犯了哪一条法规?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确凿等等。 当这个志愿者负责人惊恐地将此事经过告诉我时,我对他说,你也算是独自组织了多次活动的人,相较其他同学而言当然有更多历练,但是你的应变能力几乎没有长进,无论是工作中还是在社会上。一般情况下,遇到权益受损害尤其是被公权力损害时,作为尚在政法校园的学生,脑子中应当有法与非法的概念,且权益受损害有多种途径可以救济,而你却是慌张和傻愣,甚至被侮辱。我实在都懒得说,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个政法学生应该自己想到和做到的。首先,行政处罚是否有法律依据、事实证据、合乎程序?你们当然要质询依据何法哪条、具体证据、处罚决定,办事人员说不清楚可以找其领导和上级领导投诉,甚至诉诸法律、网络、媒体。你们贴的本身就不是盈利性的广告,而是面向校园的志愿者活动,他们也没有你们在外张贴的证据(贴在哪里?贴了几张才算“野”广告),你们就心虚的觉得自己不对,在被人骂道让你们滚的时候你们竟然没有应有的血性,这是公职人员对人民的公然侮辱,仅此一点就可以让他们道歉,和他们争执并录像和录音存证据。退一万步讲,即便打官司有如何,行政诉讼费用才50元,你不觉得这是上天赐给你们的机会吗?再退两万步,即便败诉又如何,不就是换个手机号吗?而这些于你而言,都是无缘的,因为你们在公权力面前只有颤抖的份,没有应变的心理准备。 而那个作为当事人的男大学生,在从市容园林局出来后就立刻办了一张新卡,并给我发来信息说,我已经办了新卡,不用理他们了。我直接回了两个字:懦夫。 志愿者海报被广告化,也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行为,被官方认定为是经营性行为,应该缴纳广告版面费。把群众的爱心行为变成为地下组织行为。真不知道要我们这些管理部门干什么。不干活还添乱,并认为干活的是给自己添乱。 大学生,你为什么不抗争?像你们现在这样,完全没有独立意识。如同懦夫一般活着,这个社会如何成长?别人代替不了你们,你们就这样逐渐萎缩,我都怀疑像你们这样的大学生将来怎么去适应和改造社会。社会的进步正是需要无数的大学生站出来,与侵害自己切身利益的行为做抗争,那么更多的人才能够享受到一个更加开放、公平、民主的社会。 应该质问是什么压制了大学生的独立性?恰恰是专制而非民主的管理机关才是问题症结.当个体的学生没有组织起来为正义而战的时候,个体也很难独立起来,因为独立就意味着被伤害! 回想2006年12月15日,西北政法大学学生方学勇从学校对面的西崔村巷子口路过,发现韦曲街办工作人员将一位卖水果的老汉围在中间,老汉的橘子被工作人员打翻在地,他见工作人员行为粗暴就上前劝说,工作人员未理睬,他便拿出手机拍照取证。结果工作人员强行将他的双手按住拖进车里,并将手机抢走,并在车里对他进行恐吓。方学勇随后被带回韦曲街办一办公室,非法拘禁达1小时之久,期间一名中年男子对方学勇的脑袋进行猛击,然后强行将其手机内的照片全部删除,并搜出其各种证件并记下证件号码。方学勇向西安市长安区法院提交诉状,请求法院依法确认韦曲街办非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及侵犯他行使监督权的行为违法,请求法院判令韦曲街办向他公开书面赔礼道歉,并依据《国家赔偿法》请求1元钱的国家赔偿。方学勇表示,起诉街办并不是为了得到钱,只是想通过这次诉讼,让执法机关更加规范行为,依法行政,并主动接受公民监督。该事件迅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引起轰动,这是因为虽然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公民依法享有对国家机关的监督权。但是长期以来,政府的工作人员已形成了工作上只对上级负责,对民众并不十分负责的习惯。许多人通过这名大学生,看到了许多民众的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的觉醒。 方学勇事件说明个体应该为宪法和法律及人的尊严而战。 刚刚过去的十八大代表推选过程中,有个别民间竞选者站了出来,这其中有上访者,也有大学生,无论成功或者失败,他们都是勇敢者。而绝大多数的大学生们,却依然“被代表”,在选举投票之前,辅导员都已经接到逐级的“口令”,要求统一填写某某某,于是有的学校的学生就不干了,既然作为被管理一方的大学生们不能够公开表达对自己所扮演的“木偶”角色的不满,于是他们在选票上郑重的划掉了原定的候选人,再郑重的填上了“苍井空、陈冠希、猪八戒”类似这样戏剧性的名字,于是选举因为原候选人未过半而无效,在第二次重新选举中,主持人改变了投票方法,即不再现场计票唱票,而是采取择日公布,于是原候选人“光荣当选”。 此刻,我在灯下,在一遍又一遍的追问,大学生,你为什么不抗争,而且许多时候这种抗争并不会使你们失去什么,你们只需要轻点一下鼠标,只需要打一个投诉电话,只需要发送一封举报信,而这些都可以是匿名的,都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而这些又能够使你们失去什么呢?再进一步讲,你们只需要和公权力的行使者当面对质,只需要他们出示依法行政的依据,只需要和他们在法庭内外展开辩论,即便你们在此过程中真的有所失去,那么在这种抗争中你们所得到的甚至比你们失去的要多得多,但是你们不敢。当作为未来社会接班人的你们,当正在学习法律甚至将来都要从事法律职业的你们都在骨子里对公权力充满畏惧,任凭他人非法剥夺你们本应当享有的公民权利时,我在想,中国的希望在哪里? 这么多年来,作为一个大学生我曾经抗争过,有过成功,更有过失败,但是我知道没有抗争永远都是失败。也许我们现在还不能够在一场民族救亡运动中改变整个社会的格局,也许我们现在还不能够在一场关于“人生的路啊为什么越走越窄”的大讨论中改变整个社会的风气,但是最起码我们可以从关注自己的小课堂开始,从关注自己的小食堂开始,从关注自己的校园开始,从关注身边的工人和农民开始,也许你的成长就在这一点点的关注和行动当中。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天安门的喧嚣过后,大学生们不再关心政治,转而投身到追名逐利的洪流当中,甚至都不知道建国以来几次重要的社会变革交锋,但是每逢五月和六月,全国大学生教育战线总是高度紧张,甚至已经发展到在学生中培养信息员以及时掌握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动态的地步,但是在这“风声鹤唳”背后,当权者显然高估了大学生抗争的意识和能力。现在的大学生们已经发展到甚至连自己最基本的合法权益都不敢守护,更何谈虚无缥缈的本是“少数人游戏”的党国政治。我在想,大学生,你为什么不抗争? 首先,教师缺少真学问。放眼现在的新校区一个比一个豪华气派,甚至自豪到在建筑形式上要和欧美建筑媲美,但是却早已经忘却了“大学之大,不在大楼而在大师”的至理名言。现在的大学校园里面以各种名山大川命名的学者一个比一个“听起来悦耳”,但是却早已经忘却了“师者,所以传道授业”的千古遗训,而在闭门制造论文以追求所谓的“教授”名号,上课时昏昏然传授的都是“自己也不相信”的以各种名字命名的主义或者理论,且容不得学生有一点点自我反思的精神。如有一二独立学者在校园讲课,就不分青红皂白,一律视之为洪水猛兽而横加阻挠。试问,这样的老师能够培养出来敢于抗争的学生吗?不,只能够培养出来一大批没有思想的奴才。其次,学生缺少真个性。大学没有真大师也罢,学生们可以通过阅读优秀著作与远去的大师对话,可以通过参加社会实践与真实的人物对话,但是问题在于现在的大学生表面上看起来个性十足,有人穿着窟窿服,有人染着黄头发,有人说着网络语,但是他们却已经失去了与大师对话的兴趣和到底层实践的能力。大学生美好的青春却在被窝里度过,在情人怀里度过,在网游世界里度过,在考证过级中度过,渐渐地他们对社会本应有的敏感度会随之降低,视不正常的事情为正常,并且在心底说服了自己,告诉自己随大流而走,不管题目是什么,也不管解答过程如何,视主流答案为唯一正确答案,于是整个群体便慢慢地沉沦下去,如同在睡梦中而不自知。 最后,社会缺少真包容。蚁族、蜗居和裸婚,这些流行在高校大学生群体中的词语正是他们中绝大多数人的未来,作为经济建设大潮中的高校所生产出来的一个产品,他们只有被别人挑拣的份。社会给他们一种无力感,他们如同一个个瘦弱的蚂蚁正在被抛向泛着恶浪的大海。现实是残酷的,它不能包容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也不能包容如此多的庸碌无为者,于是每一只蚂蚁随时都可以被陆地上的鸟用翅膀卷入大海,于是蚂蚁们都开始噤声,但是不管他们如何表示对鸟的尊敬,他们仅有的一点面包屑还是会被鸟抢走。这一切使你们感觉到反抗是徒劳和无力的,于是慢慢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不被包容的现状,开始在海边苟且地活着,而不敢正视一眼如鸟一般的人。 2011年底,有学校领导找我在大学工作的妻子谈话,希望她不要再参与这些大学生在校外私自搞的志愿者活动,并要求她与作为志愿者核心骨干的我划清界限。我就在想,这些领导脑子是进水了吗?一个完完全全自费坚持了八年的志愿者活动,一个完完全全和学校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志愿者活动,一个完完全全公开所有经费和计划没有丝毫隐瞒的志愿者活动,就让你们这帮傻逼这么担忧吗?你们是不是觉得我们的生活中还缺少一点快乐,所以上帝派你们在我们休息的时候逗我们玩一玩。你都不想想,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说要“划清界限”,我们之所以能够走到一起来,多亏了你们这些人设置的阻碍而让我们在克服阻碍的过程中相互爱上了对方。现在我们已然结婚,都睡在一张床上那么长时间,还生了一个孩子,你让我们俩怎么划清界限?是在睡觉的时候在炕上砌一堵矮墙吗?说到此处,不禁发出一句秦骂:额日尼玛。 人到愤怒处,何止是张其口啊。 大学生们,你为什么不抗争? (完)2012年5月31日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