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工的护厂斗争(三)

时间: 2014-08-28 14:22:03
栏目: 工农之声

四、走向联合

11、工人们,团结起来!

03年大厂让小厂职工选新厂长的时候,没人出头,他们试探性地来找我,问我能不能帮忙出出主意、写点东西。在遭到政府欺骗之后,我回去和工人们说:“我想好了,我要带着你们一起维权”。当时我随便给年轻人中的一个打了电话,他们就全部过来了。我看到他们都特别兴奋,心里就有了一种自豪感。把年轻人说通之后,我再给老人打电话,也是只给一个人打,就过来七、八个老人。那时候我家里白天晚上人流不断,不是老人过来就是年轻人过来,我们就一点一点商量起来。我跟大家说要隐晦一点,不要让别人知道。 然后就是04年10月21日第一次召开职工大会。我事先告诉他们,这就是要选职工代表,只有大家把我选出来,我才能开展好工作。当时出席了58个人,召集了几乎所有人。我们是以要医保、要养老为名义召开这个选职工代表大会。会上选出了我为总代表,退休工人有四个代表,年轻人又有几个代表。我们厂的退休工人住的都比较集中,很多家里都没有电话,因此退休职工代表就以居住点选人,通知起来很方便;年轻人就没有关系,因为他们能跑能跳有电话。职工代表们做什么都完全是自愿的,要负担这个义务,需要有能力的、能承担这个事的;老人没有什么文化,就要选说话说得清楚的、能够为大家做事的。职工代表的任务主要是负责通知、联络,比如在我们要到什么地方去之前,代表之间都要相互沟通。 有了职工代表之后,张平安一看大家都不选他、还攻击他,他就叫大家到大厂去,说自己是大厂指派的,我们没权力不听他的。我说好,那就去大厂,于是呼啦啦工人们都去了大厂。大厂就问:“你们过来干什么?”我们就一指张平安说是他叫的。大厂书记就叫张平安把我们叫回去。我说请神容易送神难,当然不听他了,“张平安叫我们过来的,既然过来了,我们就要解决问题。张平安他不给我们办医保、办养老,弄得我们生不生死不死,他是你们派来的,你们就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工人们也嚷:“还有你们要把这个垃圾从我们厂抽回去,你们把你们不要的垃圾扔到我们厂来祸害我们。” 从此以后就是针锋相对了。有一次我们去时,他们就把大厂的门关了,我们就坐在门前,把门一堵,大厂书记只好出来,他说“孙礼静,你这样动不动就堵人家的门,你这样做让人瞧不起。”我说:“我本来就生活在最底层,要谁瞧得起?!”工人们就一同这样说,气势很大。 于是他们就把110叫过来,指着我说“只要把她一拉、这帮人就散了。”这时工人们就把我围在后面,工人们在前面告诉110张平安怎么坏怎么坏,110一听,说:“原来是这么回事啊,与我们无关!”开着车就跑了。这下大厂没有办法了,就打电话叫梁培轩,他是劳司的经理、张平安的走狗,这人官位比张高,但处处看他眼色行事。但他来了也没有用,我们照样堵。

12、第一次罢免张平安

大厂因为被我们堵门,好几次外商过来谈生意都被搅黄了。他们实在被磨得没办法,在11月10日那天给了我们93号答复函,即大厂厂长班建签发的西安西电电力整流器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关于西安整流变压器厂问题致西电劳动服务总公司的函》(西整字[2004]93号)。 下面就是93号函的原文。   关于西安整流变压器厂问题致西电劳动服务总公司的函   西电劳动服务总公司: 就西安整流变压器厂部分人员多次来西整公司要求罢免厂长一事,我们在查阅有关历史资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  西安整流变压器厂是原西整厂主办的家属工厂,为扶持集体企业发展,开办初期依据当时有关政策的要求为该厂派去生产经营和技术等方面管理人员。86年,西电公司劳动服务公司作为主管上级在原西整家属工厂的原址及设备人员的基础上经西安市劳动就业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新组建了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并在工商机关注册登记(见附件1)。因此 ,该厂是西电劳动服务总公司领导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由于历史原因该厂厂长一直由原西整厂委派。 二  98年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时,该厂资产除厂房外界定集体资产,该厂在西整土地上建造的厂房,西整为了支持该厂的发展,列为待定资产,多年来西安整流变压器厂无偿占用土地未交纳任何费用。 三  01年9月西整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于02年5月20日致函西安整流变压器厂,明确表示,原西整厂主办单位身份已不存在,西整公司与整变厂无任何管理关系,西整公司不再为该厂委派管理单部(见附件2); 四  根据91年国务院88号令第九条规定,集体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职工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第二十八条:集体企业的职工大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二)按照国家规定选举、罢免、聘用厂长、副厂长,以及劳办发[1998]3号关于劳服企业与主办(扶持)单位之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复函:“劳服企业有权决定本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劳动组织形式和用工办法,录用和辞退职工;主办单位应当尊重并维护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的管理自主权。”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和历史状况,西整公司04年11月10日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一、西整公司充分尊重西电劳动服务总公司对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的领导权以及该厂职工大会的民主权利。我公司不再对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实行干部任免权,不干涉也不参与该厂的人事任免。只要西安整流变压器厂依法选举或罢免了西整公司的借出人员,原任命自动解除。 二、原在该厂工作的西整职工在该厂不聘任和交齐各种费用的前提下,符合内退年龄的人员可以回西整公司办理内退手续,不够年龄的按西整公司富余人员处理办法办理相应手续。 特此函告。 西安西电电力整流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1月10日 抄报:西电公司 抄送:西安整流变压器厂   其中提到:“01年9月西整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于02年5月20日致函西安整流变压器厂,明确表示:原西整厂主办单位身份已不存在,西整公司与整流变压器厂厂无任何管理关系;西整公司不再为该厂委派管理干部。”“根据91年国务院88号令第九条规定:集体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职工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利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西整公司不再对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实行干部任免权,不干涉也不参与该厂的人事任免。只要西安整流变压器厂依法选举或罢免了西整公司的借出人员,原任命自动解除。” 这样我们就有了选举厂长的书面依据,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备选举。做事是不能莽撞的,我不能让工人们一开始就罢免张平安、选新厂长,因为一开始就提罢免厂长,工人不会支持的,会觉得你是胡闹;选职工代表是为了工作,所以一开始的口号仍是提给老人办医保、给年轻人交养老,因为这是关系着大家生存的切身利益,这样工人们容易汇集过来。老百姓真的是可怜得很,他们还是相信政府,只要和政府作对的事,他们都不干,所以在拿到93号令之前我们没有提出罢免厂长、选新厂长,而是一直叫大厂另派。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那时我们还没有做通高爱莲的思想工作,她不愿意,说让别人做,不过都有毛病,都不行。11月10日拿到93号令,她也没有办法了,11月23号的一次选举,大家就说先选她,等拿到厂长的权力之后,不愿意做的话,到时还可以再把权转给其他工人,这是维权的第一步,要先把权力拿过来。而且在没有拿到93号令之前,大家也都比较高兴大厂另派厂长,拿到93号令后,确实没有其他路可以走了,工人们也逐渐明白是由于03年没有自己选厂长才被张欺负,因此必须走到这条路上。 这个93号函的第一条就是论证98年经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我们厂的财产除厂房外其他资产界定为集体资产,所以我们有合法选举厂长的权力,只要依法选举出新的厂长或者罢免张平安,以前的关系就自动解除。所以从11月10日开始我们就不堵门了,开始去找大公司、要求大公司派人来参加我们的选举大会;我们有了职工代表、可以召开职工大会了,上级就应派代表参加、监督职工大会,我们一直在做这个准备,要自己选举。 大公司说这个事情不归他们管,厂的主办上级是大厂、主管上级是劳司,所以要召开会议,找这两个部门就行。大厂已经给了我们93号函,我们就去找劳司参加。劳司那边说:“你们历来的工会会费都交给大厂,既然大厂给了你们文件,你们自己选就行了,不需要我们。我们没有权利,没有义务,没有责任去参加你们的会。”那他们这样表示之后,我们就自己开会了。我们确实不是凭空做到的,是一步一步走到这样的。 11月23日,我们再次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罢免了张平安。当时我们谁都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也不知道该怎么选,就用红纸做选票,拿一个纸筒做选票箱。按照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只有年轻人才有投票权,老人们说不行,我们也要投票。经过协调,年轻人投票,老人另外签字表达意愿。投票后,高爱莲、我还有惠侠,我们三个人把决议、选票带上,就去大公司,要求把选举结果上报。那天还下着雨夹雪,我们三个都衣衫单薄,大公司的人却不理我们、不让我们进门,我们三个人就分头把西电公司的大门、小门都堵了。后来他们才让我们进去。这件事后来在厂里传开了,成为奇谈,称为“三个弱女子堵了大公司的门”。我们把材料递上去,公司的副总刘正学开始态度还挺好,把我们材料也接了,说了一些冠冕堂皇的话,后来把张平安叫过去他态度就变了。我们手里没钱,张平安他有钱嘛,据说他们还有点亲戚关系。刘正学以我年龄太大为由,说我没有权力召开这个大会,这是不符合程序的,他们宣布这次职工大会无效。然后大厂马上让张平安把所有参加大会的人全部开除,从11月25日开始开除工人,还登报、发通知说工人必须得辞职,不然就开除。

13、继续举报,工人们进京上访

在05年1月4日,工人们第四次举报了张平安。以前工人们都没盯着检察院问进展的。这次我带着大家一块去的,我的语言比较犀利,并且我们坚决要求书面的东西。莲湖区检察院于是又开始推诿。后来我们到市检察院、省检察院都去举报,并且是以举报张平安的形式,顺便举报区检察院收受贿赂——我们没有直接说区检察院有问题,只是旁敲侧击地问检察院的费用是怎么来的,是不是需要向被告去索要?后来莲湖区反贪局局长高某,就向我们解释是怎么回事,他们自己也觉得不合适了。这次举报之后,我们隔三差五地去追问结果。 以下就是第四次、第五次举报的材料。   第四次举报信: 举    报 莲湖区检察院关检察长: 我们十分感谢贵院,将我们举报黄金(4080克)一案,从厂长张平安老家搜出,而付出的辛苦劳动。因贵院结论是“涉嫌贪污的主观犯意,不能充分证实,故认为涉嫌贪污的罪证不能成立。”我们再作如下补充举报: 一、2002年8月,全厂工人聚集小工厂,要求张平安给大家缴并轨金、医疗金、养老金、失业金,张平安说“没钱”。商一鸣(副厂长)说:“把厂里四公斤黄金年卖掉,给大家办……”张平安从会场出来,李月兰等退休工人跟出来问;“厂里究竟有没有黄金?”张平安回答说:他到小厂接任时,帐上没有一分钱,库房没有一点东西,这样的破厂,哪来的金子。退休工人再追问,他赌咒发誓说,“决不会有”。 二、审查张平安上任以来的各种帐目, 1.财务帐,应与四任出纳账目对照, 2.分厂账目(西安整流变压器分厂) 3.库房账目 4.门面房出租账目,每月门面房租金5000余元,有水电费 5.废料出售帐 6.原举报黄金数量为4公斤(4080克),现为什么变成3700克。(原保卫干事,一直经手保管黄金),为何更改黄金数量时,不让贾出面。 请检察院重新审查为盼。 致 礼 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工 2005年1月4日   第五次举报信: 举    报 莲湖区检察院: 我们是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的职工。现举报我厂原厂长张平安涉嫌侵占集体财产的问题,请求检察院能尽快立案调查。 一、查张平安在任期间的财务账目 1、自1994年该张任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厂长以来,从未向职工公开过我厂的财务账目。这首先违反了国务院“第88号令”中规定的厂长的职责。 2、1995年以后,我厂给青海门源碳化厂生产的产品产值约36万元。据知情人讲,客户支付的是现金。这笔现金并未入账。 3、给宁夏大坝二期工程提供的产品,产值约140万元;咸阳广播器材设备厂产值约50万元;给海南岛两家客户提供的产品产值约80万元,以上账目均有问题。就在这么多产值的情况下,张平安声称,厂里效益不佳,让大批的工人回家待岗。 二、请求查分厂的账目 1、我厂下设有一个残疾人分厂,会计及出纳均由张西玲一人担任,这是财务制度所不允许的,张有捏造名单冒领工资的嫌疑,分厂职工每月的工资支出伍千元,但有时却能出现近捌千元左右的工资支出,这里问题很大。 2、我厂多年以来的门面房出租的租金从未入账,也未经过出纳员之手。 三、黄金的问题 在我们向检察院举报前(2002年),我厂职工集体质问过张平安是否有黄金一事,张平安抵赖,矢口否认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厂职工于2003年6月第一次向检察院举报了该张涉嫌侵吞集体财产(黄金)的行为,而张在检察院面前同样否认了有黄金这一事实;2004年3月我厂职工又专为黄金问题又一次举报于区检察院,而张平安仍然否认;最终在检察院同志严厉审问下,才从张的草滩老家搜出黄金,而最终的结论让我们想不通,感到令人失望。为此,我厂职工强烈要求亲眼目睹黄金重量。 以上所反映的问题,请检察院高度重视! 致 礼 举报人:孙礼静 王超英 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工 2005年12月   当听说职工大会不合法、又开始开除工人时,我们就在想自己究竟是哪里做得不对。于是在05年1月9日,为了保护年轻人(被开除的都是年轻人),我就带了两个老人到北京上访。 我带着工人去了中纪委、最高检、国务院信访办,还去了温家宝家门口。当时碰到两个以前上访时认识的人说找到温家宝家了,问我去不。我说为啥不去!我们到那边之后,就开始唱《东方红》、《社会主义好》。 国家信访办接见我们的是307号接待员。我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88号令、宪法17条、工会法36条,我们是依法有理的。我们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如何要他们承认我们的选举。307号接待员答复说,我们的选举如果上级都不愿意派人参加,我们还可以聘请西安市公证处,只要公证处做现场公证,也就合法有效。接着我还把养老、医保的问题都提了,以及我们的职工被开除了怎么办。307号答复说:“你们自己选举成功的话,张平安的开除就完全作废了”,“你们都自己当家了,还会被开除吗?只要你们自己选举成功就行”。国务院那时候就是想叫我们早点离开,因为马上就春节了。关于合法性,307号叫我们找劳动仲裁解决开除工人的事情,都在有效期内可以解决。我听到这个就觉得没意思,我已经被劳动仲裁骗过了,不再相信它了。 人大不接待我们,我们就走了中纪委和最高检。中纪委说这个事情已经犯法了,叫我们去找最高检,最高检又叫我们找省高检,就随便拿了个表写了让我们找省高检,省高检又给我们开介绍信到市检察院。这是明的一条路,而暗地里最高检直接发函到区检察院要求对黄金案重做调查、并把结果报上去。后来莲湖区检察院社会调查组就来找我们了,那时已经是05年11月了。这就是最高检的命令,他们就这样拖着,还说很难找到我。 我们是2005年1月20几号的时候回到西安的。

14、紧锣密鼓,准备开职工大会

张平安是大厂委派的,所以他说我们所做的一切对他是没有用的。张平安不交权、大厂也不管,其实这说明背地里大厂是在支持他的。93号函的主要内容是我们自己有权选举。因为没有其他路可以走,虽然原来没有意识到要选厂长,但大厂已经明确表示了它不会给我们派厂长,所以我们只能自己选举。 在得到93号函之后,高爱莲开始转变了,因为我们走到这一步了、又把每一个人都分析过。高爱莲是个技术员、又搞过销售,她懂技术、懂经营,曾经是大公司的劳司级别的劳模、优秀团干部;她的文化程度在剩下的人群中也是最高的。所以相比之下,就她比较合适。排下来她也没有办法,于是她就说先选上,等到权到位之后,或者大家集体掌权、或者另选。她说这不是她一个人掌权,一个人担不了这么大的责任,一个人是掌不来的。我说:“你放心,任何时候只要你需要我一定站在你身边”。当时职工大部分都是支持这个决定的,只有一个会计张西玲支持张平安、另一个在职工人弃权不管不参与,另外还有4个人都是比较胆小的,但他们也说:“其实我们很想支持你们,但万一你们不成功就惨了。” 我们正式开大会罢免张平安、另选厂长是在2005年3月23日。   根据国务院信访办那位307号接待员说的,要上级领导到场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才能合法有效,但如果上级机关坚决不来参加的时候,可以聘请公证处。我当时问他如果公证处不来怎么办,他说:“这就要看你们手段了,这个部门只要你给钱它就来的,就看你们舍不舍得花钱。”后来我发现,确实是这样。 1月回来,我们到3月23日才召开大会的,这期间我们就在一直权衡:怎么聘请公证处、公证处会不会来?公证处来了之后会不会有我们想要的结果、会不会给我们公证书?公证书拿到之后,万一还是不承认我们、不给我们解决该怎么办?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就到处找律师事务所询问,这都是几个主要的职工代表,高爱莲、王超英、刘和平和我四个人,还有两个老人,悄悄地在找;对其他大多数老人,那时候我们没有让他们知道,主要怕老人走漏风声,因为老人嘴不太严,多一个人知道,多一份风险。如果走漏风声让张平安知道了,肯定会把公证处收买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说你们有公证书就行,你们就可以到法院打官司、一判就得执行。我们又去法院问,但不去莲湖区法院,去其它区的法院,其他法院也说,只要有公证书,那就合法有效、打官司就可以赢。 聘请公证处时,我先把88号令、宪法、工会法翻到相应的条款给他们看,又把北京给的小条给他们看,还有国务院的上访表复印件。他们请示领导之后,说可以来给公证,因为是国务院允许的。其实在他们说找领导请示时,我挺害怕的,怕他们领导去告诉张平安。所以我就经常去问批准了没有。我们把厂里的困难、事情经过都讲给两个公证人听,他们也非常同情。我们就说想早一点,这样张平安开除工人的决定都没有过期(期限是60天),我们一选举这个决定就作废了。我还把张平安的决定、发的通知给这两个人看。在知道要交多少钱之后我马上筹钱,就怕夜长梦多。 召开第二次职工大会之前,我们面临着一个动员大家的问题,因为第一次之后开除了那么多工人,要动员大家再来开会、还要叫大家交钱(交公证费),很困难,我们只能一家一家去做工作。对坚决的人,就直接告诉他们这是国务院给的建议;对动摇的人,先探探他们的口气、想法,问他咋解决、怎么想的,然后再把国务院的指示说给他们听,最后问他们意见,达到了统一。收钱是一个人一百。本来另外三个职工代表说要收每人两百的,因为又要公证费、还要继续花销,不可能不时地凑钱,但我想大家都困难,那些特别困难的我都没问他们要钱,是我替他们垫的。这样最后凑了1400元,但公证费要2000元。高爱莲他们就生气了,认为应该收二百,收少了,觉得我做事太主观,但我想叫每人出一百都很困难了,要再多这个钱就把大家吓住了,而且那时我手里有大公司发给我的2000元补偿(大公司答应给我的补偿,在我领工人们一起闹的时候,他们可能也怕,就把这2000元给了我),所以心里有底。 日子定了之后,公证处叫我必须提前两天通知张平安,还要去省工会、市工会通知领导,领导们来不来无所谓,但我必须得走完这个过程。省、市工会表示对我们很同情,但是西电公司他们管不了。市工会让我们可以找大厂的工会。3月23日开职工大会,我是在3月21日下午通知大厂、大公司、劳司的,大厂工会说已经给我们93号函,已书面明确表示他们不管,所以他们不派人来。西电劳司说我厂从未给他们交过工会会费(我厂的工会会费一直交给大厂),而且我厂的人事调动也从来不归他们管,他们“没有责任、没有权力、没有义务”过问这事,所以不来。我就等着他们说不管。3月21日下午5点才通知张平安,我一个人去找他,好让他以为还是我一个人在闹,迷惑他让他掉以轻心。通知省市的工会都是几个工人代表人一块去的,但是西电公司和张平安那里就我一个人去。

15、公证处到场,成功罢免张平安

3月23日正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张平安还把他农村的亲戚都叫上,开了一个车子来,结果他们没敢下车,因为看到公证处来了,还看到公证处的人拿着摄像头,害怕了。张平安和张西玲他们不敢往镜头前站,见到镜头过来赶紧躲。他们至少来了7、8个,都是想来搅乱会场的。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我们选举了高爱莲为新任厂长,成功罢免张平安。 从23日开完职工大会到4月4日拿到公证书,这期间发生了许多事,使我们差点都拿不到公证书、西安市公证处甚至想把钱退给我们。 3月23日当天下午公证处就不想把公证书给我们了。当天刚散会张平安就去公证处,下午我们也去了,因为知道张肯定要耍花招。果然,到了公证处,来我们厂进行公证的两个人就告诉我说,“你们厂长已经请我们头吃饭去了”。那是因为在这之前,张平安是根本没想到公证处会来的。 这天下午,公证处的领导就对我们说:“我们了解得不周,你们开会的人有14个人被开除。你们给的花名册是05年以前的,不能证明这14个人还是你厂的人。”我立马到社保处把当年在册人员的名单开给他。他就问了,“你们开这个名单是不是很容易?”我就说:“那当然了!”这使他感到很奇怪。其实是因为出纳倒向我们了,出纳去开这个东西还不是驾轻就熟?(所以张平安把这个出纳恨得要死,出纳叫陈美英。有很多东西要是没有她,我们就真的没办法了,陈美英对这个事贡献很大。陈美英还在职,如果这个事成不了,受迫害最深的将是陈美英。)公证处的主任就把张平安拿去的刊登着工人被开除的报纸拿来给我看。 我把报纸往边上一推,说:“我立马花钱就可以登这个。我去登报,说张平安杀了两个人,公安局会不会立马就把它逮起来?” 公证处那个领导就说:“那怎么可能啊?” 我就说:“那你这咋就可能了?他说的假话你咋就相信了?我们刚从社保局开出来的全体名单,工人的名字都在这儿,如果被开除了,职工的名单怎么会在这儿?这是我们的职工,有这个凭据你都不认,却去相信张平安的话!你为什么就相信他?” 他就不吭气了。他又说“你不能在这上面算名字。” 我说“我签字了吗?选举时我没有参加选举投票。” 他又说我到会场去过,我说“这是我的厂,我连会场都不能来?我没参加选举不就完了吗?”我又说:“你是公证处的主任,什么是法律你是懂得很多的;我到全国的工会里去问过,工会说我在工厂里开工资,我就有参加选举的权力。要不要马上去问一下省工会?他们都说我有这个权力。张平安把我的权力剥夺了,你怎么还向着他说话?我都依着他不参加选举了,我觉得选举不在乎我这一票。他剥夺我的选举权就剥夺了,你怎么也在乎他?难道我在这个厂都不能待了?不会把我也开除了?” 我就这样和他打嘴巴仗打了好几天。公证处就这两条理由,一直不想给我们开。还说,不是非得要经过选举嘛!你们还可以采取别的方法。我说我们都已经选举完毕了,不把张平安拉下马我们誓不为人。到4月4日那天我坚决不走,我们去了一大堆人把他们办公室占得满满的,就是故意干扰他工作,公证处领导人也在,我们就要和他谈。我一个人是不会有那么大的力量,我把大家都组织起来带去了。我自己说话比较文明,不多喊,但是我告诉工人你们要怎么喊怎么喊。这么多工人喊着叫着,弄得他们没办法办公,只好给我们办了。公证处领导就叫我们委托的那两个公证人来办理了。 拿到公证书的时候,心里真的是如释重负,有一种成功的快感。谁知道那也只是昙花一现。(以下就是公证书的全文)   公  证  书 (2005)西证经字第6135号 申请人:    赵小秦等二十人 委托代理人:惠侠,女,一九六四年六月十八日出生。 仲春梅,女,一九六四年三月十七日出生。 公证事项:职工大会现场监督 申请人赵小秦等二十名职工的委托代理人种春梅、惠侠于二00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向我处申请对申请人召开的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工大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赵小秦等二十名职工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的召开职工大会的资格,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西整字[2004]93函《西安西电电力整流器有限责任公司文件》真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张丽萍对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在西安市西郊桃园路西安整流变压器厂院内召开的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工大会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本次职工大会到会职工十九人,占在职人员(三十三人)的57.57%,大会由刘和平主持,并以无记名表决方式选举新的法定代表人,通过了大会会议决议,到会职工均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兹证明赵小秦等职工于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在西安市西郊桃园路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召开了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工大会。大会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规定,职工大会会议决定上的到会职工签字属于真实。 附件: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工大会决议复印件壹分叁页 西安市公证处(章) 公证员  ××× 二00五年四月四日  

16、占领工厂

之后我们的第一步行动,就是把公证书拿去复印,到大厂、大公司、劳司分发,还有省工会、市工会,分派工人同时分发。发了以后没有音讯,再去问就说不知道。门卫说他们保证递上去,我们去问领导时领导却扯皮说哪个门卫递的?于是我们就寄特快,寄特快的话我们手里有凭据的,他们就不能说没收到了。 这样做,一开始是想看他们拿到东西会有什么样的表现,结果看到他们没有什么反映。这样才有了占厂的打算。 4月5日张平安见我们拿到了公证书,马上就打算卖厂。厂里留下来上班的九个工人也是参加选举的,他们都反对张平安卖厂,有七个人投了反对票,不让张平安卖设备,因为卖设备要经过这九个人签字的。有一个工人签字了,剩下的七个人就一边和张平安磨着,一边把消息告诉了我们。我们知道不能再拖了,就决定4月7日进厂,并且成功了。那个时候职工代表处在指挥者的位置上,负责组织一切活动,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把这一仗打赢。 5日我们得知了消息,6日我们已经商量好了。我们厂对面有一片茂密的小树林,4月7日我们早早地就来了,都在小树林里面藏好。大家全部都过来了,都非常紧张,锁呀这些东西什么的都准备好带来了,然后就在小树林里商量谁怎么做谁怎么做。大家都忧心忡忡的在想:占了厂之后谁来守厂?很多人都在外面做临时工,请假一两天可以,长期下去怎么办?我说没事,还有我呢!但是我确实没有想到要占这么长的时间,我把形势估计得太好了。我们就埋伏在小树林里,等着上班的人先进去,他们也紧张得不得了,一直在门口转悠,等到张平安一进厂之后,在职的赶快过来通知我们:“进来了!快!”于是我们就快马加鞭往厂里跑,进去以后第一步就是把大门锁掉。外面不让进里边也不让出。中午有工人说饿死了,要吃饭,我们就让他们吃饭,吃完饭还让他们进来,张平安、张西玲等人就麻痹了,以为我们还是做做样子,没有限制他们的自由。张平安也就在那里进进出出。 下午我们叫张平安交权,他因为能进能出,就根本没想到我们会把他撵出去。他白天的表现就是焦躁不安,表面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就是不断从厂门进进出出,以为我们不限制他的自由,只是想看着东西担心他卖。他以为我们只是针对设备,根本没想到我们会不让他进厂。他下午下班后推了车走了,我们就开始行动了,把他的保姆撵出去。那个保姆不出去,我们就拖他的孩子,把孩子往外一拉,她就紧张了。我们就说:“你不出去不行,因为你不是我们厂的职工,我们才是。无论你是张平安的保姆也罢亲人也罢,张平安与我们厂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们已经把他罢免了,我们的东西都已经齐全了。现在你就不能在这里待着了。” 保姆两口子被我们逼得没法,出厂后就打了110,带了好多警察到我们厂里来。我们让警察进厂,以平静的口气对他们讲述了张平安特权欺压职工的违法行为,把大厂的93号文件和公证书给他们看,又把张平安登报开除工人和我们的花名册都给他们看,讲了我们依法维权的艰难。我说:“国务院88号令明文规定: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我们是工厂的主人,而张平安是大厂的借出人员。现在,主人要受借出人员的欺压,张平安不许我们上班,却让他的亲戚、保姆住在这里,这合理吗?”警察听我们说的有理,对我们说:“在里边要注意安全,要注意策略。”转身“熊”了保姆两口子几句,然后离厂。保姆见状也赶紧离开了。 占厂成功,当晚我们就开始把大门焊住,只留一个小门,开始了我们的值班。

17、媒体的参与

4月7日占领小厂后我们相当自信,觉得厂子终于是我们自己的了。我们再次用快递的方式,把公证书和93号函寄到大厂领导手里。接下来,我们做的事就是等待大厂的答复。按照规定,大厂应该在半个月内给我们回应。于是我们就整整等了半个月。半个月过去后,大厂依然没有消息。张平安这边仍然拒不执行职工大会决议,执意不向企业的新领导班子移交企业的财务账目和企业证照、印鉴等,而且上窜下跳,多方活动,对我厂停电断水,并借故企图转移或销毁企业账目。我们决定向媒体寻求帮助。 以下就是当时我们写的一份说明材料:   我们职工集体罢免了厂长 上级主管部门却置若罔闻、袖手旁观 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是西安西电集团劳动服务总公司所属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的职工,因不堪忍受原厂长张平安种种违法违纪行径和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做法,在多年多次集体上访请愿无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3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及国务院信访办307号接待员的指示和西安整流器厂(现为西整公司)[2004]93号文件精神,在西安市公证处的指导监督下,依法召开企业职工大会,集体罢免了张平安的厂长职务,推选了新的领导班子。但张平安拒不执行职工大会决议,不仅执意把持着企业的财务账目和企业证照、印鉴等不缴,而且上窜下跳,疏通各级相关部门,对我厂停电断水,以致我厂新的领导班子无法开展工作,企业生产完全瘫痪,职工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威胁。对此,我们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西安西电集团劳动服务总公司报告,但不知何故,上级主管部门却置若罔闻、百般推诿,使我厂的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我们不禁要问:我们集体企业职工依法罢免厂长究竟对不对?为什么张平安不敢向企业新班子移交财务账目和办理移交手续?为什么上级主管部门对已被罢免厂长职务的张平安拒不执行企业职工大会决议,践踏法律、对抗集体,继续霸占企业权利的恶劣行径不闻不问、袖手旁观、任其发展?面对这种局面,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集体企业职工又该如何依法维权,怎样生存? 我们西安整流变压器厂是由60年代西安整流器厂开办的家属工厂发展起来的。80年代经西安市劳动就业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准在工商机关注册登记,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主管上级隶属西安西电集团劳动服务总公司。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厂的厂长一直沿由西安整流器厂委派。 几十年来,我们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由小到大发展到今天,全厂职工花费了毕生的心血。每台机器、每个厂房,甚至每块砖瓦、每颗螺丝钉都嵌满了我们的血和汗。企业就是我们的家,就是我们的生活依靠。 然而,1994年我厂调整领导班子时,西安整流器厂指派其职工张平安到我厂担任厂长。张平安到任后,不思进取,肆意歪曲党和国家有关企业改革的大政方针,想方设法裁减职工,剥夺职工的劳动权利,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并编造谎言坑骗工人、捞取集体利益、私藏企业财产、克扣职工工资和补贴、打击报复对他有意见的广大职工,使我们一个好端端的企业日益走向了低谷,职工生活每况愈下、怨声载道。 归纳张平安在我厂任职期间的错误行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无视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解除了我厂各级党政工领导的职务和职能管理机构,使企业成为他一人天下。 1994年年底,张平安到我厂担任厂长职务后,口口声声听党的话,按党的政策办事。但实际上无视党纪国法,肆意践踏集体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自他来我厂的这几年里,从未召开过职工大会,企业的经营管理都是他一人说了算。为了排除异己,达到一手遮天的目的,张先后逼走了我厂两任党支部书记,不通过任何法定程序就无故辞退了我厂的工会主席,并一揽子撤销了厂技术科、检查科、供销科、保卫科等所有管理科室,指定他的亲信、会计任工会主席、副厂长兼检验员、人事员,厂里大小事,都由他说了算,连门卫都换成了他的亲属和保姆。使一个好端端的集体企业成了他个人独断独行、随心所欲的独立王国。   二、以企业改革为借口,以“减员增效”为幌子,欺骗下岗职工、退职,使职工的集体财产成为他个人发家的资本。 我厂职工近百人,经过长期的艰苦奋斗,企业有了一定的规模,产品在市场上也有一定的知名度,经济效益虽说不高,但足以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然而,自从张平安来我厂后,假借改革之名,把职工一批批的赶回家。他对大家说,他刚上任,厂里很困难,现在党的政策是“减员增效”。大家要听党的话,跟着党的政策走,就得有人先回家去待岗。用这样的方式,短短几年时间,我厂就有90%的工人被他赶出了厂门,既无下岗费,也无失业费。到2004年,连最后留厂的9个人也被赶出了工厂的大门。 难道我们厂真的无事可干了吗?不是的。事实是他把职工都赶出厂后,将厂里接的活全部转包到外边去做,所得利润统统装进了自己的腰包,使我们集体企业的牌子成了他个人的摇钱树。 除此之外,张平安还私自把持着我厂门面房租金和水电费收入(仅门面房租金每月就约5000元左右)以及出售废料账、库房账、分厂账等,既不向职工公布任何账目,也不许财会人员插手管理,至今职工中无一人知道该项收入的去向。职工们多次要求审查厂里得各项账目,他却嚣张的说:“你们有啥权力查账?”始终拒绝职工过问此账。 80年代,我厂因加工产品余下黄金废料(金削碎片)4080克,为了保证这些黄金废料的安全,过去厂里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张平安来后,随着职工逐步被赶出厂,这些黄金废料也不知去向。后职工举报到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检察院先说“查无实据”,无结论。后在证人证言确凿的情况下,才从张的老家搜出。虽然检察院的最后的结论是“涉嫌贪污的主观犯意不能充分证实,故认定涉嫌贪污的证据不足”,但身为领导,不给任何人打招呼,擅自将厂里4080克黄金私藏在家中,难道行为就正常吗?   三、竭力歪曲党和国家有关企业改革的各项政策,欺诈愚弄职工,大肆克扣职工利益。 1995年,党和国家出于对企业广大离退休职工的关怀,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城市菜篮子工程”补贴。然而,作为厂长的张某却欺骗全厂退休职工,说他刚上任,很困难,每人暂时只涨20元,余下的20元以后加倍偿还。可事后去问,他先说“哪会有这样的事”,抵赖不过时又说“过时不补”。 2002年,退休工人找到厂里要求他为大家办理医保手续,他欺骗大家说:“为大家办医保是好事呀,为什么不办,是因为医保公司不让办,办不进去”。并制造舆论说医保公司嫌我厂的退休人员太多,上班的人太少,比例颠倒,所以办不成。他还欺骗职工说:“咱们做啥事,都得遵循党的政策,政策不允许的事,咱想办也办不成啊。”2004年11月,工人们找到医保文件,才知是上当受骗,拿着文件去找他,他却又说没钱。 多年来,张某以歪曲党和国家的政策为能事,不为全厂工人办医保,扣发职工工资。从上任以来,从未给职工报过医药费,使全厂职工的生活极其困苦。特别是遗孀家庭,更是苦不堪言、无法生存。 2003年6月27日,西安整流器厂无偿拆除了我厂近一半的厂房、车库和三间门面房。为了捍卫厂房,我厂一名女工被西安整流器厂纠集的拆房人员打伤住院。身为厂长的张某对受伤女工不闻不问,连住院押金都不垫付,还以门面房被无偿拆除为由,停发了两位退休职工的生活费,逼得职工到处上访,其中我厂的一名早该退休、却无法退休的职工就曾五次赴京上告。对此,张某不仅不感到耻辱,还大言不惭地说职工上访是错误的。 张某为了将我厂职工全部赶出厂门,采取多种欺骗伎俩,表面上承诺工人不拿生活费,厂里给工人交三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证金、养老统筹金),但事实上一直拖欠三金不缴。为了诱骗工人签字辞职,他还签署了一份声明,保证给大家把三金交到签字之日。然而直到现在,职工医疗保险压根没办,有些人的养老统筹金只交到2000年,有的交到2001年或2002年。像这样的骗子在我厂当政,国家的政策再好,我们工人也很难享受到。   四、欺上瞒下,滥施淫威,打击报复广大职工 张某在我厂一人当道、大权独揽、我行我素,置职工的基本民主权益不顾,上欺下压,以愚弄组织和职工为能。对上级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他避重就轻,淡化职工对他的强烈不满和提出的意见,掩盖企业的矛盾,蒙混过关。另一方面,背着上级,打击报复对他有意见的职工,置这些职工于死地而后快。 例如,2002年我厂职工联名写“请愿书”,要求上级撤换厂长张某,并多次到主管上级和市有关部门集体上访。上级要求张某正面答复,而张某却大使惯用的两面派手法,编造事实搪塞上级,致使问题迟迟不能得到解决。 2004年11月23日,我厂职工依法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做出罢免张平安厂长职务的决定。张某知道后,恼羞成怒,立即指使其手下向全厂职工发通知,限所有职工2天内办理完辞退手续,并扬言逾期不办辞退手续的按自动离职论处。为了充分显示他的淫威,张某还大耍“杀鸡给猴看”的卑鄙伎俩,在无任何理由、未经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以企业的名义在《西安日报》上刊登启事,宣布对我厂14名职工给予开除处理。由此可见其心胸之狭窄、报复心理之凶狠。 由于张某的腐败行为和欺上瞒下的卑劣做法,我们全厂职工多次集体逐级上访、请愿,并于2005年3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及国务院信访办307号接待员的指示和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西整公司[2004]93号文件精神,在西安市公证处的现场指导、监督下,依法召开了企业职工大会,集体罢免了张平安的厂长职务,推选了新的领导班子。但是张平安却拒不执行职工大会决议,执意不向企业的新领导班子移交企业的财务账目和企业证照、印鉴等,而且上窜下跳,多方活动,对我厂停电断水,并借故企图转移或销毁企业账目。对此,我们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西安西电集团劳动服务总公司报告,但不知何故,西安西电集团劳动服务总公司却百般推诿,迟迟不予答复,甚至强行阻拦我厂职工代表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无奈之下,我厂职工被迫于今年4月份以特快专递形式再次向西电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寄去了情况反映材料,但也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以至我厂的问题一直拖到今天得不到解决。 我们实在不理解西安西电集团劳动服务总公司的行为,作为我厂的主管上级,对我厂的事装聋作哑究竟为了啥?在当前全党正在广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时候,他们置企业的事不管、置职工的上访不理、置群众的死活不顾,任由恶人当道、任由企业混乱下去、任由我厂职工在困苦中煎熬,难道正常吗? 我们向社会各界呼吁,给我们一些支持和启示,我们更希望各位领导同志能对我们所反映的问题给予必要的重视,帮助我们尽快解决这些问题! 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全体职工(集体签名略) 2005年4月23日 通信地址:西安市桃园路北口 联系电话:029-87773632 邮政编码:710082   我们找了人民日报西北记者站、新华报、陕西工人报等。不过后来只有人民日报给我打了电话询问情况,确认信息。 根据我们的情况,人民日报西北记者站站长孟西安亲自动笔为我们厂写了份专门信息,递交给陕西省委省政府,题目为:《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代会依法罢免厂长——厂长不交权,主管部门不表态》。看到这份信息后,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省长陈德铭批示要求“省国资委了解一下情况,责成西电依法行事,维护稳定。”于是省国资委于5月23日按照中央联席会议的要求,将我厂的问题作为信访突出问题立案督办,并督促西电公司成立联席办,就我们的问题尽快向他们报送调查意见。就这样,在省国资委的责令下,西电公司责令西电劳总司,也就是我们的主管上级,上交《联席办交办信访案件报结单》。 其实不仅是《报结单》,后来我们厂的听证会能召开,国资委还能派人来参加,也和这份专门报道有关系。如果没有省委书记和省长的批示,恐怕省国资委也不能对我们做到这样。孟西安确实帮了我们很大忙。不过可惜的是,后来我们又遇到困难,又去找孟西安帮忙的时候,我们却发现他已经不在那了。我个人感觉他不是正常的调走,和我们厂的事情有或多或少的关系。

18、联席办上交的《报结单》完全失实

5月23日,西电劳总司通过了《联席办交办信访案件报结单》,并通知我于5月30日去取。可疑的是,关于《报结单》,劳司只让我一个人去拿。我觉得这是我们厂职工的集体事情,书面答复不应该是我一个人去拿的,要派代表也不应该是我,而应该是我们厂集体选举出来的厂长高爱莲。于是我便联系了高爱莲,并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她。高爱莲也觉得事有蹊跷,立马赶了过来要和我一块去取书面答复。可联席《报结单》负责人,也就是劳总司的工会主席坚决不让高爱莲进去,坚持书面回复只能我一个人去拿,并威胁说“如果你不去拿的话就表明你自己不要书面答复,不能再说我们没给。我们会跟上级汇报说你们拒领报结单。”后来我们也没办法,只能我一个人进去了。高爱莲就带着两个人在门口等我,她们担心劳司对我动手动脚,对我动粗。要是我不能及时出来,她们就要冲进去。 进去之后,他们给了我两份文件并要我签字。这两份文件一份是《联席办交办信访案件报结单》,另一份是《关于孙礼静同志上访问题的汇报材料》。这两份文件有14页之多,字体又较小。我眼睛有点不便,当时要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完很吃力。而且高爱莲在外面等,我不敢久待,便让他们把内容告诉我。听他们讲完之后,我觉得没多大问题,便签字了。然而,当我把文件拿出来,让高爱莲她们看过之后,我们傻眼了。这份材料的内容几乎全是假的。《报结单》中认为张平安对某些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正常工作,认为我们对张平安的控告证据不足,认为我离岗多年仍召集职工进行民主选举属非正常行为。《关于孙礼静同志上访问题的汇报材料》中关于我的情况汇报更是严重失实。 以下就是劳总司给我的联席办报结单和关于我上访的汇报材料的原文。其中汇报材料需要注意的一些重要结论,我在下面划线了。   联系办交办信访案件报结单 2005年5月23日
立案单位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劳动服务总公司 案件级别 督办
立案时间 2005.5.18
信访人姓名 孙礼静 地址 西安市丰登路变压器厂家属院
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 1、 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厂长张平安任意解除职工劳动关系、侵吞集体资产、克扣退休职工生活费。 2、 孙礼静他们依法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重新选举厂领导,但当地有关部门对他们的意见不予理睬。
处理结果 详见《关于孙礼静同志上访问题的汇报材料》。
信访人(或信访人代表)意见 孙礼静:我们多次反映厂长违反政策,欺压职工的问题,问题未能解决。本文中说我已经退休,可我得不到退休待遇。张平安五次三番重停发我的保命钱,公司竟然说是按月足额发放,工人被剥夺劳动权力,说是叫待岗回家,又变成下岗。谎话连篇,难道有权就能颠倒黑白?退休老人也是人,难道没有反映问题的权力?
办案责任 单位意见 1、 西安整流变压器厂按照西电劳总司[2001]15号文件的要求,对部分人员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属于企业正常工作。 2、 整流变压器厂厂长张平安侵吞集体资产等问题已由西安市检察院立案调查,最后的结论是“涉嫌贪污的主观犯意不能充分证实,故认定涉嫌贪污的证据不足”。 3、 孙礼静已经退休多年,还召集和主持部分退休人员、离岗下岗人员进行选举厂领导,未得到主办单位和上级单位的同意,也不符合现企业章程,属非正常行为,不能认可。企业按《公司法》改制后,可依法选举。
  关于孙礼静同志上访问题的汇报材料 根据国家信访局访陕字[2005]12号函、陕西省陕信联办督办函[2005]18号、陕西省国资委陕国资信[2005]08号《信访案件督办函》及西电公司人民来信拟办单(2005-18、34号)所转办的有关孙礼静同志上访问题的意见,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劳动服务总公司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孙礼静同志的个人情况: 孙礼静,女,安徽怀远人,生于1946年3月21日,小时在重庆市裕华街小学、38中、涂山高中读书,1964年3月在重庆市铜梁县下乡,1972年2月因眼疾(双眼高度近视,视力为0.02)退回原籍重庆市南岸区。1976年4月来西安,与李宝文结婚、生活。1977年3月在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办事处下属电机厂上班。因该厂为街道办事处解决生活困难居民所办,没有西安市劳动局所批招工表,该厂后转为缝纫厂。因缝纫厂所用两间房屋产权是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所属西安电力整流器有限责任公司(该楼房于2003年拆除改造)。西安西电电力整流器有限责任公司在1984年曾与桃园路办事处达成协议,将缝纫厂占用360楼一楼缝纫部共计房屋两间及财产移交西安西电电力整流器有限责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使用并负责其两名工人的工作及退休后的待遇事宜。1990年,西安西电电力整流器劳动服务公司又与其下属的集体企业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签订协议,将孙礼静等二人及门房、设备移交。并讲明孙礼静等二人是1984年由桃园路办事处按协议移交西安西电电力整流器有限责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至今未转为大集体正式工人,但现在一切待遇按大集体工对待。按规定年龄退休后,由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发放退休金,并享受与本单位退休工人同样的待遇。直至1996年孙礼静年满50岁由该厂退休。 2002年西安市实行离退休人员退休金社会化发放,因孙礼静未进入统筹,退休金仍由企业发放。近年来因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生产经营困难,出现过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至此出现孙礼静因个人问题(工资未进统筹、有时不能按时发放)而逐级上访现象,前后5次进京上访。 孙礼静上访事情发生后,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各级组织本着稳定情绪、化解矛盾,做了大量、认真的工作,对孙礼静宣传政策、落实生活费,使其停访、息诉。 首先,落实发放了原拖欠的工资。现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已做到按月足额发放并按协议要求享受与本单位退休工人同样的待遇。为保证其工资按时发放,制订了有效的措施。 2004年9月29日及2004年10月9日,由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吴建东处长、代广生副处长、周海波,西电公司劳总司梁培轩经理、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张平安厂长和上访人孙礼静参加的协调会议上,各方达成了协议,最后处理意见如下: 1、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要严格按原接收孙礼静、姜梅芳两人时的协议内容执行,并保证按月按标准发放退休金。如果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确实无力发放,由西整公司劳司发放。 2、关于退休金标准问题,孙礼静1996年7月退休,退休工资按原工资262元的85%计算是222.70元,实际发放按223元。 1999年7月,参照陕劳发[1999]368号文件规定,增加退休金55元。2001年7月,参照陕劳社发[2001]36号文件规定,增加退休金35元。2002年7月,参照陕劳社发[2002]103号文件第7条规定,增加退休金20元。几次调整后的退休金为333元。 经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研究,将孙礼静的工龄从上山下乡之日算起,参照陕劳社发[2002]10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同意给孙礼静增加退休金5元,从2002年7月1日开始补发。增加后的退休金为338元。今后国家给退休人员调整退休金,企业对孙礼静参照执行。 3、孙礼静患有青光眼不是因公受伤,不存在享受工伤待遇。关于医药费报销问题,由西安整流变压器厂按照本厂的医疗费用报销规定执行。如企业参加医疗保险统筹,由企业按照医保政策标准给予报销。 4、考虑到孙礼静本人多年患病、生活困难,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2000元,由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在2004年10月底前支付。 至此,孙礼静同志所反映的有关问题已基本解决。 二、就孙礼静本次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1、西安整流变压器厂是70年代初由西安西电电力整流器有限责任公司(原西安电力整流器厂)投资筹建的家属工厂,解决职工家属和待业青年的就业问题,属集体所有制性质,历届班子成员,包括厂长、支部书记、副厂长、总工等职务,均由主办单位西安电力整流器厂任免,这也符合国务院88号令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集体企业,其中国家投资达到一定比例的,其厂长(经理)可以由上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 该厂本届班子成员也是由主办单位西安电力整流器厂任免的,所以说,孙礼静反映该厂厂长张平安擅自解除了厂里的各级党政工领导的职务和职能管理机构,使企业成为他一人天下的问题根本不可能,张平安就没有这些权限。 2、西安整流变压器厂是个老企业,单位负担较重,退休职工75人,目前在岗职工22人。进入市场经济以后,企业竞争力不强,经营困难,使部分人员下岗回家,部分人员自动离厂,这属于厂里的经营问题,不是某个人的问题。 孙礼静反映该厂账务及黄金问题,已由西安市检察院立案调查,最后的结论是“涉嫌贪污的主观犯意不能充分证实,故认定涉嫌贪污的证据不足”。 3、参加统筹的集体职工退休后,养老金由西安市养老统筹处计算并统一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存折,西安整流变压器厂不可能少给谁或克扣谁,这是基本常识。 关于医疗费报销,西安整流变压器厂是个老集体企业,效益不好,未能参加医疗保险统筹,每年企业给职工发放120元药费补贴,孙礼静与厂退休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关于参加医保问题,厂里也在积极联系办理,参加医保对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对企业,都是有利的。根据西安市的医保政策,新参保单位的退休职工人数不能超过在岗职工的30%,超过部分要一次缴清10年的费用,厂里已经到市医保办进行测算,需要38.5万元资金,这笔资金,厂里现在肯定拿不出来,但是医保还要参加,确实是个矛盾,厂里正在考虑借鉴同类企业其他单位的办法,争取早日参加医保,解决好职工医疗和退休人员老有所医问题,未进入医保前厂里还严格执行原来的医疗制度。 4、对企业富余人员,尤其是对长期离岗人员妥善安置,是各级组织的要求,也是对这些人员的负责态度,西安整流变压器厂按照西电劳总司[2001]15号文件的要求,对这部分人员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属于企业正常工作,怎么能说与这些人解除劳动关系,将人员转移到人才市场,是打击报复?况且,整个西电公司3000多名集体职工中,按照西电劳总司[2001]15号文件的要求,已经依法办理了1200余名集体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将这些人员转移到人才市场。 三、关于孙礼静组织部分人员的选举问题: 2004年11月23日,由孙礼静组织部分退休人员、多年离岗人员、2名在职人员,共约23人,召开所谓职工大会,选举新的领导班子5人(高爱莲、王超英、刘和平、贾安生、肖志正),并要求上级单位承认,在有关部门否决了他们的做法后,孙礼静又与其他2名退休职工于今年春节前第6次进京上访,回到西安后,又到工会、人民日报社、人大等四处上访。 2005年3月25日,孙礼静又组织部分退休人员、多年离岗人员、1名在职人员,共约10余人,召开所谓职工大会,选举新的领导班子(厂长)1人(高爱莲)。 对他们所谓选举的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可以从附表的人员结构名单中详细了解,3人都是多年离厂的人员,也是本次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他们的真正目的可想而知。 需要说明的是,孙礼静他们口口声声讲是按照国务院8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来进行民主选举,这完全是对88号令的简单理解,用来迷惑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88号令第九条规定“集体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第八条规定“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章程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同时,88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集体企业,其中国家投资达到一定比例的,其厂长(经理)可以由上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 国务院66号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以全民所有制企业为主办单位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其厂长(经理)人选可以由主办单位提出,由主办单位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共同确定。厂长(经理)实行任期制。在厂长(经理)任期内,无法定理由,主办单位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均不得擅自对厂长(经理)予以罢免或调动。” 西安整流变压器厂是70年代初由西安西电电力整流器有限责任公司(原西安电力整流器厂)投资主办的家属工厂,属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职工个人并没有投资1分钱,历届班子成员,包括厂长、支部书记、副厂长、总工等职务,均由主办单位西安电力整流器厂任免(聘任),而且,整个电力公司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除了改制企业按企业章程进行民主选举外,其他的企业都是由主办单位聘任。 四、我们的看法及处理意见: (一)、对孙礼静本人的看法: 西安整流变压器厂不稳定主要从2003年6月开始,西安西电电力整流器有限责任公司(原西安电力整流器厂)因基建中拆除了部分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的厂房及门面房,部分多年离岗的人员认为拆除可能有补偿,都想回来分一块,并形成集中态势。由于厂长张平安是全民职工又是大厂聘任的,这些人得不到想象中的利益,加上厂里正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矛盾集中在了厂长身上,引发了阻止拆迁、要求罢免厂长等事件。 孙礼静96年已经退休,大厂2003年拆除门面房后(以后又在其他地方补偿两间),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因经营困难无法正常发放工资,因此拖欠了她的退休金,孙礼静初次开始以停发其退休金问题上访,此事经过西电公司劳动服务总公司与西安西电电力整流器有限责任公司(原西安电力整流器厂)协调后得到解决,由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继续发放,并补发所欠工资。 随着孙礼静上访次数的增多,孙礼静的上访经验和个人要求也在增加,又提出进养老统筹、享受工伤待遇、报销医药费、报销进京上访费用及精神补偿等要求,从劳动局的协调内容看,这些要求都无法满足,对劳动局的协调内容,虽然孙礼静勉强签字认可,但未能满足其要求。个人问题没办法上访了,96年就已经退休的孙礼静又串联组织部分退休职工和多年离岗的人员,由孙礼静主持召开所谓职工大会,选举新的领导班子,并鼓动集资筹款,带领2名退休职工第6次进京上访,要求承认所谓新班子的合法性,未得到支持后,今年3月25日,孙礼静又组织召开所谓职工大会,选举新的领导班子(厂长)。 可以说,孙礼静的个人问题能解决的已基本解决,通过多次的上访,尤其是孙礼静6次进京上访,孙礼静已经成了上访专业户,一些做法也叫人不可理喻。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各级组织本着稳定情绪、化解矛盾的原则,认真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孙礼静宣传政策、落实生活费,2004年9月13日还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考虑到孙礼静本人多年患病、生活困难,还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2000元,这些都是从稳定大局出发,希望使其停访、息诉,孙礼静不但体会不到组织上的关怀,反倒得寸进尺动不动就进京上访,最后一次还带两人进京,确实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对此不稳定的因素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二)、对上访问题的处理意见: 1、关于参加医保问题,要求厂里拿出方案,积极联系办理。 2、对企业富余人员,尤其是对长期离岗人员妥善安置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西电劳总司[2001]15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要求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在征得主办单位的同意下,拿出改制方案,进行改制。 4、要求西安整流变压器厂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把政策给大家解释清楚,职工合理的要求,如办医保等,厂里要讲政策,想办法,积极办。孙礼静多次进京上访,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其行为是错误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如有问题,逐级反映,解决好存在的问题,使其停访、息诉,不能再出现进京上访的事件。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劳动服务总公司(章)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这两份材料使得工人相当气愤,然后我说,我们别闹,闹没用的。他这个材料是往上报的,我们还有一个月时间。我们在这一个月内还可以提出申诉意见,把申诉材料交给西电公司。我们必须写出批驳文章,这样才有力度。于是我们就决定写材料反驳他们。由于我们厂职工文化水平都不太高,怕写不出有力的文章,有的提出请律师写,但对律师写的材料大家都感到很失望。有个老人说:“我丈夫原来是老师,而且干了很多年领导工作。”我赶紧到她家去写。在她丈夫的帮助下写完,把文章拿回来,大家一看,觉得还是没把我们想说的话说出来,力度还不到位。半个月过去了,我们的心更加急迫。我认为,用一篇文章是不可能写出我们的心声的,决定写三篇文章,从三个方面进行批驳。我立即开始,夜以继日,取大家之长,补己之短,反复修改,终于在6月20日定稿。这三篇文章是:《针对“联系办交办报结单”立案单位意见的批驳》《对<关于孙礼静上访问题的汇报材料>中的谬误的批驳》《孙礼静对<关于孙礼静上访问题的汇报材料>中的谬误的纠正》。 这三篇文章我们从5月30日开始写,大概用了20天的时间才写完。在这段时间里,工人们一直处于愤怒中,便聚到工厂大院里发泄、大骂等,但又担心会吵到我写作,就跑到院子的边上去骂,去发泄,过了一会又跑到我这儿来问我写作的进度,并给我提供参考建议。大家就是这样,一块思考,一块商量,虽然这三篇文章都是由我执笔的,但内容都是综合了大家的意见得出的。回想起这一段时间,我真的觉得那时候我们相当的团结,一条心做一件事,对比现在的情况,感慨良多。以下就是《针对“联系办交办报结单”立案单位意见的批驳》、《对<关于孙礼静上访问题的汇报材料>中的谬误的批驳》、《孙礼静对<关于孙礼静上访问题的汇报材料>中的谬误的纠正》等三篇文章,渗透着我厂工人们的集体智慧。   针对“联系办交办报结单”立案单位意见的批驳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西安整流变压器厂民主选出的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当我们认真研读了联系办交办信访案件报结单。对办案负责单位歪曲事实,一味偏袒原厂长张平安的做法深感震惊,因而气愤不已,现借此文将其谬误之处纠正如下,恳请上级领导予以核查。 首先,我们就“联系办报结单”办案责任单位意见中所述不实之处予以纠正(为方便上级核查,纠正顺序与问中一致) 一、“意见”中首先提到整流变压器厂是按西电劳总司[2001]15号文件要求,对部分人员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这里本管委会要说明的是,所有参加职工大会的人员,全部是在册的正式职工(附一览表证明),没有任何人办理接触劳动合同手续,本管委会不理解办案单位为何将其提出并列在第一条,这与本案毫无关联。 二、“意见”中说,原厂长张平安侵吞集体资产问题,已由西安市检察院立案调查,(实际上是莲湖区检察院立案,不知在此处认定是市检,有何用意?)最后的结论是:“涉嫌贪污的主观犯意不能充分证实,故认定涉嫌贪污的证据不足。”本管委会要提出的是,办案单位为什么不把检察机关确实从张某农村老家中搜出的本属厂里的4080克黄金这一事实说明,还有检察院虽未判定其贪污罪成立,但检察院确将黄金一案交由西整公司纪委,责其继续调查。这说明张平安确有违纪行为,而办案单位也是只字不提,这不免有徇私舞弊、包庇下属之嫌。 三、“意见”中说:孙礼静召集和主持部分退休、离厂、下岗人员进行选举厂领导,未得到主办单位和上级单位同意,也不符合现企业章程,属非正常行为,不能认可。企业按《公司法》改制后,可依法选举。就此条本管委会要做出以下辩白。其一,本次选举绝对征得了主办单位的同意(附函),同时也征求了主管单位的意见(即办案单位)。当时主管单位答复是“管不了”,没权、没责任、没义务(有录音为证),这一点办案单位心知肚明,不知何故,却在这里信口雌黄。其二,本次选举中,与会职工为了确保选举过程合法、程序合理,特请西安市公证处作出公证,而市公证处也在反复核查之后,在3月25日参加并认可了本次选举的有效性,最后开具了公证书(附后)。 这里本管委会要反问办案单位: 1、为什么不在这条中提出公证书一事? 2、如果本次选举不合法、非正常、不能认可,那么公证书合不合法、正不正常、又能不能认可? 3、公证处会为一个不合法、非正常的事件做公证吗? 如上所述,我们不得不对办案单位的公正性感到怀疑,也正因为其文中严重不实,以及重要故意疏漏,我们不能接受此次的处理意见。 致 礼 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管理委员会 2005年6月  呈上   对《关于孙礼静上访问题的汇报材料》中的谬误的批驳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当我们通读了“关于孙礼静上访问题的汇报材料”(下称汇材)之后更感气愤,该文为包庇下属,行文处心积虑,其精巧手段,令人咋舌。我们就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予以纠正。 首先,我们且不理会文中真假,就看小标题,其故意包庇之意,可见一斑。众所周知,我们上访问题目标是原厂长张平安,文中却没有任何小标题上有张这个字,更不提张之身世,倒是多次提到上访人孙礼静,且对孙某的身世详加说明,话语中带有斥责之意,我们想问办案单位:这是为何? 更有意思之处在于,在处理意见中,劳司只对孙礼静有看法,如果不失公正的话,劳司对张的看法呢?对这次上访的争议人物不作评述,倒是对上访人孙某斥责有加,目的何在?如果真如文中所述,孙某是无理取闹,那么孙某是不是诬告?文中没有明确表示,更没有说明哪条是对张某的调查,那么,张某是否胜任其职?是否没有问题?如果是,请劳总司给个明确的肯定,这也是对你下属的认可。 其二,我们再看文中所列的调查情况,以及对选举问趣的说明.我们不由得不为其用心之阴、行文之恶叫绝,现将劳总司包庇下属事例,列举如下: 一、有选择的忽略,有目的的编造:     这种方法,贯穿“汇材”全文,只要是对张某不利的地方全忽略掉,没有对张某有利的,就编造谎言。 1、我厂的经营 “汇材”第四页写道:我厂是个老企业,负担重,竞争力不强,还举数字说明退休75人、上班22人(我厂上班现只有9名集体工,2名大厂委派的共计11人,委派的一名张平安、一名周美朝两人都已办退休手续,哪来的22人,为何不列名单?)将张平安在我厂的做法全忽略掉,以竞争力不强为借口,把张因起歹心,撵走全厂90%的职工说是企业正常行为,不是某个人的问题;对我厂的黄金案,这一招用得更绝妙,忽略前面的过程,又忽略后面的结尾;还用上张冠李戴之计,将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作的结论,说成是市检察院,不知是何用意? 我厂真是竞争力不强吗?非也! 我厂一开始面对的就是市场经济,前几任领导都非常重视销售问题,亲自带领销售科职工,全国各地了解行情、了解市场,将我厂销售科的电话号码,遍留全国各地。重视质量、重视技术,经常派职工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张一上任,就靠守电话,按下宁夏大坝146万大产值,青海门源、咸阳、海南岛都是几十万的大订单,还有降压硅堆,稳定的年几十万的收入,厂里还有4080克的黄金,这对于只有近百人的厂,应该是富裕的,怎能说我厂竞争力不强,负担重?怎能说经营困难?在厂效益好的时候不思进取,反撵职工,以种种理由,将职工撵走,不办任何手续,解散厂里各科室(技术科、供销科、检查科、保卫科、库房、门卫),门卫换上张的亲戚和保姆,在效益好的1995年,还克扣退休老人每人每月20元的退休金,这一切不正常的行动,怎能说是企业的正常行为?2004年10月,我们从我厂老客户处了解得知:我厂给他们厂生产的五台变压器是从草滩提的货(当时厂里无一人上班)对方老板说:“你们厂效益不错,在北郊(草滩)又建一个新厂,厂房很大。” 这铁的事实证明,我厂效益是不错的,“汇材”的调查情况,为何不尊重事实? 2、对我厂4080克黄金,厂里是有严格的制度的,自张平安上任后,黄金不知去向,我厂职于第一次举报到区检察院,区院调查时,张平安矢口否认。 职工第二次举报,在证人、证言、确凿无法抵赖,区检察院又从其老家(草滩)搜出黄金,张才供认不讳承认黄金是厂里集体之财务。 虽然区检察院结论是:“主观犯意不能充分证实”,但客观事实确实是千真万确的存在!“汇材”的调查报告对这铁的事实全忽略掉,是何道理?最重要的是:区检察院虽作这样的结论,并未将从张家搜出黄金返给张,而是叫我们的主办上级,西整公司的纪委、党委书记康爱琦将其黄金领回,这表明,虽不够违法,但已违纪。“汇材”对此,为何不作明确的、肯定的答复? “汇材”对于黄金案的绝妙之处还在于:将黄金与账务混为一谈,区检察院只对黄金作结论,并未查账,没有对账务作任何评论,请立案单位尊重事实。 二、职工大会——更恶的诬蔑与忽略 我厂2005年3月25日的职工大会,依法有理、有据。我们根据国家宪法、工会法、国务院88号令、我厂的主办上级[2004]93号文件,在西安市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下召开的职工大会,主持人不是孙某。参加投票的十九名职工,个个身份合法谁也没办过任何手续(有养老统筹处打出的参统在职职工一览表为证)开会那天,我厂全厂工人人人在场,只有张西玲一人表示要投反对票,其余六人弃权,开会时确有退休老人一旁列席,但无一人投票。开会前,我们曾请西安市工会,市工会让我们找西电工会,西电工会又将我们转到西电劳总司,劳总司工会明确表示:他们无权力,并举例说明:我厂的工会会费交到西整公司、西整公司的[2004]93号文件规定:充分尊重我厂职工的民主选举权……不干涉,不参与我厂的人事任免,只要依法选出新的法人,原任命自动解除。 四月七日,我们第一次将公证书及西整厂的文件送递,寄快递给各执能部门,包括立案单位劳总司,五月又递第二次,详知我厂情况的立案单位在汇材中竟然能这样写道:(详见第七页)“……3月25日,孙又串联组织部分退休人员,多年离岗人员,一名在职人员,共约十余人召开所谓的职工大会……”我们对此说法感到愤怒,在此郑重声明,我们不会干违法的事!西安市公证处不会做非法公证! 三、为了抵毁我厂的职工大会,歪曲我厂的建厂历史。 “汇材”多次提到:我厂是西整公司投资筹建的,我厂工人个人并未投资一分钱,这是歪曲事实的一派胡言。我厂是我厂职工白手起家,艰苦创业修建的,西整厂根据当时的政策,给我厂极大的帮助和扶持,给我厂委派优秀的管理干部和技术人才,但没有经济上的投资(附建厂工人的证词)。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说中关于工资的论述是:“工人创造的价值有自己的工资和剩余价值两部分。在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剥削,在社会主义中国,剩余价值作为公积金留下来,作厂的发展建设所用。”国务院[88]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集体企业的公共积累,属本企业劳动群众所共有,我厂始建于六十年代(当时叫家属队)直到八十年代才盖成现在的样子,厂里设备也是逐渐添置,用的就是我们的公共积累,怎能说我们工人没有投资一分钱?这些常识,这些道理,作为党和企业的领导干部怎会不知,对“工人个人没有投资一分钱”这种说法作何解释? 四、张是欺压职工,还是依法解聘? 张某贪婪成性,对职工离厂还不忘再削其一层皮。张曾对职工承诺:将三金交至其签字之日止,(附声明)西电劳总司[2001]15号文件规定: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要给一次性赔偿共计3120元,我厂职工是2003年12月办理的第一批,他只将养老金交到2002年8月,将赔偿金发给本人后,不到一星期又要回去,不退回去的不缴并轨金和养老金(见职工证词)医疗金压根不办。这样的做法叫依法吗?对于检举,反映过他的问题的职工来签字,他是挖苦带讽刺,将职工激怒,才是留厂职工与其斗争的原因,在“汇材”第7页却写道,我厂不稳定是职工想回来分一块,请问,就是给赔偿,是给有权的厂长,还是给无权的工人?张违背承诺,不依法行事,剥削欺压职工,事实确凿,立案单位不解决问题,反向职工头上泼污水,加罪名是何道理? 五、“汇材”对老人问题的策略 汇材对老人问题是:一蒙二拖三耍赖。 1、工资(退休金)问题 张克扣老人退休金一是1995年每人每月扣20元,二是少缴并轨金和养老金,使本企业工人退休金底少,三是不平衡(见附表)。
姓  名 退休时间 工龄 原工资 涨后 涨额 进入社保 现在
陈桂芝 1996 33 370.00 435.00 65.00 300.00 340.00
王  莉 1996 28 328.00 388.00 60.00 300.00 340.00
王桂琴 1996 19 300.00 370.00 70.00 319.00 379.00
“汇材”说工资由养老处统一发放,对表中所现事实作何解释? 2、医保问题: 2002年,我厂职工要求办医保。张对大家说:办医保是好事,对企业、对个人都有好处,为什么不办是医保公司不让办,医保公司嫌咱厂比例颠倒,退休人多上班人少,不准办。工人信以为真,不再要求,2004年,找到文件,了解真相的工人们又去找他,他说“没钱”。工人们找到劳总司,梁培轩经理说:“2002年十五万我劝他给你们办,他说:‘没钱’。如今,涨到四十万了,他咋给你们办吗?” 2002年,十五万就可以办,他编造谎言蒙骗大家对领导说没钱,却将厂里4080克黄金私藏家中,对这一切经历了如指掌的立案单位,在“汇材”的处理意见中只写:“关于医保问题,要求厂里拿出方案,积极联系办理。”既没有具体要求,也没有具体时间,这不是帮着张蒙骗工人是什么? 大量的事实证明,张不适合当厂长.我们罢免这样的厂长有何不对,为什么得不到认可? 主办上级赵华副总经理说:“张已办退休手续。”那为什么张还把持我厂印鉴不交,还对我厂实行停水、断电、停厂部电话等粗暴做法,为何没人管? 我们强烈要求: 一、请求上级领导确实调查我等所述之事实。 二、明确给出对张的意见和处理办法。 三、对我厂民主选出的成员所做决议给以肯定。 孙上访是无奈之举,其反映个人及厂里问题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只要其反映的问题合理合法,任何人都无法阻止。 致 礼 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管理委员会呈上 (职工签名略) 二〇〇五年七月一日   孙礼静对《关于孙礼静上访问题 的汇报材料》中的谬误的纠正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在2005.5.25“联席办交办报结单”上所签意见和报结单办案责任单位意见“牛头不对马嘴”,是因为我眼睛看不见,办案单位的领导对我说:“只准你一个人来,我们才把材料给你,否则,就是你不要。”我是根据他们告诉我的意思签的字。 “报结单”和“汇材”整整十四页上所写事例,都与事实不符。在这里,我只把和我本人有关的事项,申诉如下: 一、门面房、协议和我的关系 门面房位于西整原360楼西北角一楼下,其面积约48平米,是当初西安高压开关厂家委会所办缝纫组1965年12月上交给桃园路公社(现为街道办),当时有19人,并签定协议,协议第三条规定:“缝纫组存在一天,房子借用一天(借用,不收费),厂方不得无故收房。如要改作他用,必须将房子归还厂方。” 1977年,缝纫组扩大招工(部分老人退休),共招5名部队家属和我,不是照顾困难居民,而是需要有懂缝纫技术的缝纫工。1981年,缝纫社领导认为缝纫组收益不高,后用缝纫组的公益金创办桃园电机厂。而不是电机厂成立缝纫社。因前与开关厂协议上的规定,所以将我留在桃园缝纫社。1984年,缝纫组只剩我和姜梅芳两人。整流器厂劳司为安排待业青年与电机厂领导达成协议,电机厂将门面房、缝纫设备、我们两名职工移交给西整劳司,劳司为我俩按正式工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协议是与电机厂签的,而不是办事处签的)。 移交后,西整劳司不根据当时的政策为我们办理手续,认为我们没背景(我的丈夫也是个残疾人),心生歹念,只想要房,不想要人,于是百般欺侮、歧视我们,想把我们撵走(见事实及当时领导人的签字)。在长达五年的迫害中,我患上了青光眼(有病历)。至此,他们见撵不走人,才想为我们把手续办了。谁知时机已过,劳动局停办,才签第二份协议(1990年),将我们移交到家属工厂整流变压器厂,一再承诺保证,决不会再出现歧视之事,我们能安度晚年。 1994年,张平安上任,给整流变压器厂敲响了丧钟,我也和其他工人一样,又面临厄运。 首先,取消我所有待遇,从未停止报销的青光眼药费被取消了,造成了我今天的视力残疾。 每每涨工资时,都不想给我涨。我知道了,还得费一番周折,倘若不知道,就不给涨了。 2002年全厂涨工资,又不给我涨。03年2月15日,我从娘家重庆赶回来(姜梅芳给我打的电话),找到张平安。张说:“房子一拆,你们连工资都没了,涨也白涨。”张西玲在一旁说:“你们是临时工,这是劳动局拨下来的款,没你们的份。”加工资,只因为我们是“临时工”所以没有“份”,这成了他们的理由,同时也证明,他们自己也认为我没“退休”,而“汇材”中说是因张平安效益不好,真是说假话! 03年6月17日,张平安把我和姜梅芳叫到厂办公室,说:“你们的房已经拆了,我用不上你的房,就没理由给你们发钱了。”张平安清楚的说:“你们可以和我吵,我可不能和我的领导吵,他们是爷,我得听他们的。他们无偿拆你的房,我就没法给你们发钱,你们要想拿工资,得你们自己去想法要赔偿,把要来的赔偿交给我,我再给你们发工资。”张平安清楚的语言,表明他昭然若揭的狼子野心。 03年停发生活费和1985年停工资剥夺我劳动权的目的一样,只要房子、把人踹出去,他们的险恶目的,我在我的上访材料中已讲得很清楚,我不是只因他们拖欠几个月的工资就五上北京“无理取闹”,而实实在在是依法维权。而西整劳司和张平安,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时候,不把我报上劳动局,两次错失良机,给我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从未向我说声“对不起”,一味只说我上访是错误的,所谓向我“宣传政策”,实则是向我炫耀权势、施加压力,恫吓我:“你再上京后果自负!” “汇材”中多次提到“孙礼静所反映的问题,已基本解决。现整流变压器厂已做到按月足额发放退休金,已做到严格执行协议。现孙礼静已享受到与本单位职工一视同仁的待遇。……随着孙礼静上访次数的增多,孙礼静的上访经验和个人要求也在增加……未能满足要求,个人问题没办法上访了,96年就已经退休的孙礼静又串联组织部分退休职工和多年离岗的人员,由孙礼静主持召开所谓职工大会……还带领2名退休职工第6次进京上访,孙礼静已经成了上访专业户,一些做法也叫人不可理喻。” 从上述一段文字足以证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只要滥用职权,可以给狼子野心的野兽披上美丽善良的外衣,把无辜的羔羊送上断头台,凌迟处死。 对“汇材”上的文字,我只作以下的申辩,足以证明我的清白。 1、“96年已经退休”,谁为我办的正式退休手续?02年张平安说的话,张西玲、杨春燕说我是临时工是何道理?既然我96年就已退休,02年怎么会成临时工?03年房子被拆以后,为何我的生活无保障? 2、说我的要求越来越高,现将我第一份要求拿出看看(附后),看是降低了还是提高了? 3、“现整流变压器厂已做到按月足额发放孙礼静的退休金”,我的工资卡可以证明:04年全国涨工资,没给我涨,烤火费、药费没发,过年慰问品也没发。05年1月-6月未见一文,不仅不给我,还要向我头上扣屎盆子,先说我在帐号上设密码(有录音),后又说是改帐号。我只想问问掌权的人,我有这些权限吗? 4、“孙礼静组织部分退休人员、多年离岗人员召开职工大会,要罢免张平安的厂长职务”,想我孙礼静,一个连大集体工的身份都没有,近60岁都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且常年受歧视、受迫害的,经常被剥夺公民权的残疾老妇,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能耐,竟然能组织起全厂工人和掌权的厂长作对,原因很简单,厂长张平安有违反政策、欺压职工的霸道行为,而引起职工的公愤。 敬请领导详查整流变压器厂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为我们主持公道,还我清白。我上访的原因很简单,现在是法制社会,为何权大于法?我遵循胡锦涛总书记教导:依法维权,反腐倡廉,错在何处? 上访专业户、不可理喻的人  孙礼静 2005年6月15日   部分附件:   整流变压器厂创始人证明 我们都是整流变压器小工厂创始人,我们的小厂都是我们自己创建的。六十年代中期初建时,先成立家属队,分好几个队。一队在西电整流厂做临时工,我们的工资都很低,每月余下的钱做盖房基金。二队在西电技校内一楼两间房绕线,给大厂加工小变压器。另一队在大厂,元件楼三柚做小元件(整流和可控元件。还给大厂做硅堆。光小元件这几种加工费我们挣十好几万。会计刘玉兰)我们用架子车到处拾砖,再慢慢扩大买设备。八十年代才翻盖成楼,工房。在小工厂创建时大厂给予了支持(给派)技术人员,但绝对没有投资,这是千真万确。 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工签名(略)、按手印   职工检举揭发证明材料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李小凤,原是整流变压器厂职工,我于1981年母亲退休,接班进厂。先分配到线路板车间上班,来时正逢厂房翻修。在这里,我一干就是二十年,我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叫我干啥就干啥。我干过冲剪、垫压。1994年张平安上任之后,95年就开始撵人,我更小心谨慎,仍然逃不过这一劫。97年先叫我回家,后又叫我回厂上班,几个月后,又叫我回家,就再也没回厂上班。2003年我到外地寻工求生。张西玲骗我丈夫签字(在此之前我就怕我丈夫糊涂做事,写了一个委托书,委托我妹妹替我处理厂里事务,我妹妹不签字),说签字就能领钱,然后又对我丈夫说,我有委托书,钱只能让我妹妹领,后叫我妹妹到厂里领钱,不过一星期又叫把钱退回厂。后来才知是辞职,我气愤极了,和丈夫于今年2月离婚。敬请上级领导为我主持公道。 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工 李小凤 05.7.15   我叫李明,男,今年34岁,汉族人。1988年,我被招进整流变压器厂当工人。2000年,张平安厂长让上班工人职工每人缴壹千元风险抵押金,我的工资每月只有200元,自己生活都困难,哪去找这1000元,来交给张平安。张说你去问你父母要,要不来就别上班(有杨春燕写的条)。我只好回家,后到处打工,2001年总算调离小工厂。今年才得知,小工厂于02年给全厂工人交并轨金,不给我交,我曾到社保处咨询,回答是,1998年以前工作的单位应该、也必须给足并轨金。我是2001年调走的。张平安违反政策不给我缴,我该怎么办。请上级领导为我主持公道。 职工 李明   我叫吴素珍,是钟宪强的妻子。2002年张西玲对我说,你快替钟宪强把字签了吧。你家生活困难签了字就可以领到钱了,你如果不签字,你的工资就没保障。我是个残疾人,张平安每月只给我80元,再把这80元一停。我就没法活了,所以我就帮钟宪强签了。签的是我的名字。 吴素珍 05.4.27   这三篇文章写完后,我们便把文章递给西电公司,等待他们的答复。虽然我们也知道不会有答复,但我们得给他们处理问题的时间,这样我们就更有理。不过在门口我们又被门卫拦住,保安说这份文件他将帮我们转达。虽然并不相信他们,但我们也别无他法,只能把材料给他了,让他帮忙转给大公司领导。半个月后,即7月5日,一直没有音信,我们知道这件事又没有希望了。 7月7日,我们不再等待大公司的回复,开始去省信访办。省信访办给我们开了介绍信,让我们去省政府大院找省国资委反映。于是我们又拿着信去省国资委。听完我们的反映后,省国资委提出要去我们厂看看具体情况,但要我们先把材料给国资委、信访局各寄一份,先看看他们的回复再说。两天过后,国资委、信访局都没有给我们回复,我们又去找了省国资委。没想到他们又以天气炎热为由,要把我们的事情再缓一段时间。我当时有些气愤,但没有明显表现出来,只是不高兴的说:“好吧,那就等吧。多少年都等过了,再等几天没有关系。等秋凉以后吧。”可能他们也听出了我话里有刺,便问了我号码,说他们会尽快和我联系的。

19、听证会召开

7月18日,省国资委给我打了电话,说今天要在我们厂开听证会。西电公司的主任,大厂书记兼工会主席康爱琪和劳司的第一把手梁培轩都来了,张平安、张西玲、杨春燕也来了。 不过张平安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叫来了四个专门听他话的退休职工给他助阵,并让他们多通知一些和张关系好的人。看到这种情况,我想我们正好可以利用这一点。我于是把我们厂的其他退休职工也叫来了,加上参加选举的20多个员工,当时厂里大概有80来人。会场一边大乱,国资委的信访办主任赵庆轩一见人来这么多,眉头紧皱。大厂书记康爱琪把我叫去,严厉的说:“你叫来这么多人,乱哄哄的,这会还开不开?”我说:“退休工人是张平安叫来的,与我们无关。”康爱琪马上去骂张平安,康对张说:“你还嫌不够乱吗?”张一时半会也没搞清楚情况,只能硬着头皮挨骂,并赶紧叫听他使唤的四个老人把退休工人都带走。那四个老人走了,我叫来的谁都没走。 开会前,梁培轩、张平安、张西玲等人一进厂直奔财务室,打开门就要往里进。工人们一直关注着他们的行动,立即过去把门关上不许进。梁培轩为张平安撑腰,不要尊严的和工人对骂。工人们把我叫上去,我不理其他人,只对梁培轩说:“你身为劳司经理,这样做妥当不妥当?我们守护着财务室,是为了查清问题,这对谁都好。你持权包庇张西玲,让她开门进去,破坏了现场,是不是你也有问题在里边,查我们厂的事也会把你查出来?”他气哼哼的走了。工人们赶紧把门重新封好。 由于当时天气确实太热,厂里又断水,我便用我们从家里担来的水烧了一锅水,让职工们帮忙倒水给省国资委和大厂的人喝。可是职工们不同意,说这水是由她们辛辛苦苦从家里挑来的,她们挑来并不容易,不想给他们喝。从这可以看出,当时我们心中有多么不满。 后来由于人确实太多,会场乱极了,听证会几乎没法开下去,老人们见省领导来了,说要向领导反映情况,怎么都不肯回去。后来我出面了,说他们不回去可以,但必须安安静静的待在院子里,不要发出大的声响,我们五个代表会在上面好好的反映情况的。她们也觉得这次听证会机会难得,也怕影响到听证会的进行,就在院子里安安静静的等着听证会进行。 在这次听证会上,我们对所有情况都进行了反映,包括我个人的情况(工资被扣),包括张平安不给我们交养老金、不给我们交医保等。谈到我的情况时,张平安说不是他不给我工资,是我自己不要工资,因为我把密码给改了。我还没有回应他,赵就替我回应了。他说她改密码有什么关系,存钱又不需要密码。张马上改口说,我说错了,我是想说她把账号给改了。于是赵就问我有没有换存折。我向他解释说,我的存折确实是丢过,换存折时银行说工资存折只能由单位办。出纳出来证实了我的话,是她去办的这个存折,也把我的新账号告诉张西玲了。 在听证会上,张说我们公司有在职职工22人。对这完全不符合事实的情况,职工们马上反驳。然后张就递给了赵职工名单,职工代表提出要验收。赵便让张把名单念一遍。张平安心虚,不肯念,让张西玲念,张西玲又让我们厂管生产的另一位副厂长杨春燕(职工背地里把张西玲称为“大老婆”,管杨春燕叫“二老婆”)念,杨不接名单,要张平安念。他们仨就这样推来推去的,连张名单都不敢念。后来还是国资委的赵替他们念了。名单上第一个人是张平安,第二个是个姓周的退休工程师,第三个是杨,这三个人都是大厂派来的,不是我们厂职工。于是听到念这三个名字时,我们五位代表都大叫“他不算,他是大厂派来的,不是我们厂的”。念到名单上第四个李**时,我们说没有这个人,念到第六个时,我们说这是张平安保姆,念到第七个时,我们说这是张平安保姆丈夫。总之念一个名字我们就否认一次,当时的场面非常滑稽,张平安他们三人非常不安,我们职工代表却大笑,说“看看,看看,假名单吧”。最后名单念完,把不对的人排除掉后,名单中只剩9个人了,其中一个还是退休的。 听证会后,职工们都相当高兴,觉得反映的事实得到了证实,大家围着工厂院子转了一圈,都围在一起讨论,感觉看到了希望。

20、省国资委大辩论

7月25日,省国资委给我们看了他们报告的初稿,它主要是根据听证会的情况写的。工人对初稿还是挺满意的,觉得大部分情况还是符合事实的。不过后来8月20日的终稿却让我们很不满意。在省国资委《关于对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代会依法罢免厂长情况的调查报告》终稿中,他们在初稿的基础上加入了很多张平安捏造的虚假东西。终稿对我们反映的情况没有侧重,对事实的真假也不作分析。针对这份调查报告,我们又写了《对省国资委调查报告中的几点疑问》。下面就是省国资委调查报告原文,即便加入了许多虚假的东西,这份材料还是承认了我们选举厂长的权力的(划线部分),对我们还是很有用的。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陕国资字[2005]89号                    签发人  邱士杰 …………………………………………………………………… 关于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代会依法罢免厂长情况的调查报告   省政府: 2005年6月2日,《人民日报》信息专报向李建国书记和陈德铭省长报送了记者孟西安采写的:“西安整流变压器厂职代会依法罢免厂长——厂长不交权,主管部门不表态”的专题信息,经李建国书记、陈德铭省长批示,要求“省国资委了解一下情况,责成西电依法行事,维护稳定。”由于省国资委于此前的5月23日按中央联席会议的要求,已将该问题作为信访突出问题立案督办,所以,我们先督促西电公司尽快报送调查处理意见,之后又派出3名同志到该厂召开信访听证会,听取了西电劳动服务公司、西电整流器有限公司(该厂主办单位)、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厂长及职工代表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的基本情况 该厂是由60年代西安整流器厂(以下简称“大厂”)开办的家属工厂发展起来的集体企业。据职工代表讲,西电整流器厂家属队,靠办小食堂、缝纫部、在大厂做劳务等积累资金,在大厂提供技术和管理的支持下于1970年成立五七工厂,产品主要是为大厂服务。1981年职工靠捡拾拆迁的废砖盖起了10间平房,后改建为2层小楼(上下约34间)占地不足2亩,1986年该厂转为大集体企业,并在大厂的支持下有了自己的定型产品整流变压器。 全厂现有在册职工42人,其中大厂指派的全民工6人,集体职工36人,另有退休职工75人,(对在册职工42人,上访职工有异议)。 2003年开始出现职工上访,到目前已六上北京。2004年11月23日和2005年3月25日部分职工两次开会罢免厂长并选举管理人员。从4月7日起职工占领了该厂,大厂指派的厂长张平安等人被赶出了厂门,目前,企业停水、停电、停止了业务电话,处于瘫痪状态。 二、职工上访的原因 2002年,西电整流器有限公司(原大厂)盖家属楼,以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占地是他们公司的土地为由,无偿拆除了该厂的8间楼房(上下16间)及残疾人分厂、车库、销售科用房等盖了家属楼,拆除的厂房占约占全厂的40%,自此引发了矛盾,出现职工上访。 据上访职工孙礼静讲,她和另一名职工是1990年由当地街道办事处移交缝纫部时交给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的。依据协议,移交两间门面房(占地属于西电公司)的同时移交两名职工。由于种种原因厂里一直未将她们转为大集体职工,不能像其他职工一样办理退休、进统筹,只能由厂里发放退休金。2002年,大厂无偿拆除两间门面房,厂里以她们移交的门面房已被拆除为由,停发了她们的工资,她被逼开始上访。 据了解,孙礼静的工资问题在市劳调仲裁的协调下得到解决,但她上访反映的问题逐步升级,并逐渐形成一个上访群体,多次上省上京。反映的问题主要(《人民日报》信息专报所列)有:1。厂长到任后,逼走了两任党支部书记,不通过法定程序就辞退了工会主席;2。厂长以改革为借口,“减员增效”为幌子,欺骗职工下岗,短短几年全厂90%的工人被赶出了厂门,既无下岗费,也无失业费;3。厂长将厂里加工产品余下的黄金碎片4080克私藏家中;4。克扣退休职工的“菜篮子工程”补助,不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障、养老统筹等;5。第一次职工大会罢免厂长职务后,厂长限职工2日内办完辞退手续,并将14名除名,他们的最终要求撤换张平安的厂长职务。 三、关于职工大会选举情况 据职工讲,由于他们撤换厂长的要求未得到主办单位及主管上级的认可,便多次到北京有关部门上访。2004年初,国务院信访办了解到该企业为集体企业,建议他们回去后自行选举厂长。这样,部分职工便两次开会,(2004年11月23日和2005年 3月25 日)“罢免厂长”,第二次职工大会还邀请西安市公证处到会进行现场公证。 对于两次职工大会的选举结果,该企业的主办(西电整流器有限公司)和上级单位(西电劳动服务公司)领导讲,他们的态度是明确的,一贯的,表示反对,选举活动也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报送的材料也讲:“未得到主办单位和上级单位的同意,也不符合企业章程,属于非正常行为,不能承认。” 而两位职工代表讲,他们的两次选举活动“绝对征得了主办单位的同意(附函),同时也征得了主管单位的意见”,而市公证处也说在反复核查后,在3月25日参加并认可了本次选举的有效性,最后开具了公证书。 职工代表称主办单位同意的函,是指西电整流器有限公司[2004]93号函,主送机关为西电劳司,抄送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函中“决定”第一条称:“西整公司充分尊重西电劳动服务公司对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的领导权及职工大会的民主权利,我公司不再对西安整流变压器厂实行干部任免权,不干预也不参加该厂人事任免,只要西安整流变压器厂依法选举或罢免了西整公司借出人员,原任命自动解除。”可以看出,主办单位对职工选举活动,事前是表过态的,第一次选举结果以主持人身份不对未予承认,后才出现第二次选举。 四、对职工反映的5个主要问题的调查 1.  关于厂长张平安到任后“逼走了两任党支部书记,不通过法定程序就辞退了工会主席”的问题。听证会后,我们见到了两任支部书记,前任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李桂月(集体职工),对大厂免除她的职务并未解释原因是有保留意见的,但离厂休息一段时间后又上班。 后任支部书记李铁军(大厂全民工)由于工资水平不到位,发工资不及时(职工讲,未得到本人承认)等原因,离开企业一段时间,现已回厂上班。工会主席李桂月休息期间,企业在岗职工又选举出了新的工会主席,不在岗职工不知情。因此,企业领导班子表面上是健全的,但职工认为不健全,实际上也确实未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2.关于“厂长以改革为借口,“减员增效”为幌子,欺骗职工下岗,短短几年全厂90%的工人被赶出了厂门,既无下岗费,也无失业费”的问题。听证会上厂长介绍情况:全厂在岗职工22人,未在岗20人,而职工代表认为“全厂在岗职工只有13人(集体工9人,全民工4人),未在岗20人,另有36人被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安置),有4名上班人员是张的亲戚或保姆。事实情况是,除职工代表说的13人上班外,两名管理人员及另聘用3名合同工也在上班,加上领生活费的残疾人,内退人员,全厂22人领工资。近几年有36人被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安置),未在岗的20人也签过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因发生争议未办完)。凡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领有失业保险,未办完手续的不在岗职工,既无下岗费也无失业费 。因此,在岗人数少,未在岗和被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多是厂里的实际状况,“既无下岗费,也无失业费”不确切。 3.关于“厂长将厂里4080克黄金碎片私藏家中”问题。听证会了解情况,厂长张平安确实有将4080克黄金藏于老家的行为,职工举报后,莲湖区检察院调查,张平安先不予承认,后讲考虑财产和人身安全才未告诉其他人。检察院最后的结论是“涉嫌贪污的主观犯意不能充分证实,故认定贪污的证据不足”。 4.关于“克扣退休职工的“菜篮子工程”补助,不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障、养老统筹”问题。据了解,按规定每个职工每月40元的“菜篮子工程”补助,厂里只发一半(20元),厂里未参加医保,但参加了“失业保障和养老统筹”。只是对不在岗职工养老统筹、失业保障,按西电劳司的文件只负担到2002年8月。实际做法是:在岗和退休职工每人每月给10 元医疗补助,不在岗职工,厂里不再负担医疗补助、失业保障、养老统筹,也无下岗费。对此,退休职工和不在岗职工确实有较大意见,尤其是医保问题,职工讲,每人10元太少。过去是厂长不愿给办医保,现在是补缴医保费太多(38万元)补不起。但据厂长和主管上级领导讲,医保问题未解决的原因是:过去医保部门对退休职工多、上班职工少的企业不批。2003年有了新政策,退休职工多的企业,补缴一定的费用也可参保。目前,企业正在积极努力解决职工医保问题。 5.关于“第一次职工大会罢免厂长职务后,厂长限职工2日内办完辞退手续,并将14名除名”问题。据听证会调查,2004年12月,该厂给部分职工发通知,限时到厂办理劳动关系相关手续,并于2004年12月23日《在西安日报》刊登通知启事。2005年3月3日又作出决定(西整变厂[2005]301号),对“合同到期人员:4人,私自离厂人员:1人,长期不在岗人员:15人”按自动终止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处理。从时间上看,确属部分职工第一次选举之后,厂里才有发通知、登报通知、作处理决定等行为。但根据厂里提供的材料。2002年、2003年厂里与这部分职工两次签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也做过类似的决定,均因职工反悔未能履行。从西电公司上报的材料和听证会了解的情况看,上访反映的问题,不论客观因素,还是主观应素造成的,所反映主要问题是存在的。 五、问题的核心和几个关键性问题 对职工大会罢免厂长,选举新的领导班子的行为怎么认定,是该上访的核心,认定关键性问题有三个: 1. 投资是否多元化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国务院88号令)第八条、第九条规定,集体企业依法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有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的权利。第三十二条规定:“投资主题多元化的企业,其中国家投资达到一定比例的,其厂长(经理)可以由上级管理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任免。”该企业投资按照职工说法是劳动积累发展起来的,除厂房因土地关系定为“待界定”产权外,其他设备等已界定为集体产权,那么,职工有权选举厂长。 2. 选举是否合法、有效问题。如果按西安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结果认定,选举是合法的。 3. 该企业与主办单位的关系问题。如果认定该企业是投资单一的集体企业,职工选举活动合法有效的话,该企业与主办单位的关系需要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如今后职工的医保、失业保障、养老统筹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是否要依靠主办单位及主管上级的帮助和扶持?该企业能否生存、发展并解决职工问题?这些问题不能不考虑。 六、我们的建议: 西电整流器有限公司(原大厂)于2002年5月20日给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的函称:“现西整厂已改为华融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西整主办单位身份已不存在,故西整厂与贵厂无任何管理关系”。占用土地“拆除部分土地上的厂房不予补偿”,“剩余部分土地可继续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办公及生产用地的用途”等,鉴于此,我们建议: 1  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企业实行改制,妥善安置职工 2  如果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的大部分集体职工同意,该厂可根据国有企业主辅分离的关系政策从大厂分离出去,由职工民主管理,自我发展。但据了解,目前工商部门要求集体企业逐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对集体企业的执照已不再年审,即是职工接管后也需要改制; 3  维持现有隶属关系,对现任厂长审计后离任,由主管单位与职工协商选派新的厂长,健全领导班子,在恢复生产经营的同时,为企业改制做准备。 (省国资委印章)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日 抄送:省政府督查室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8月12日印   我找赵庆轩理论:“你怎么可以这样写呢?后加的这些怎么弄上去的?”赵说:“我听张平安说的。”“如果是张平安说的,会上为什么他不敢提呢?他说的是假的你也往上写,你是代表党、代表政府的啊。联席办写了这么多虚假的东西,都不敢写成这样,你们却写得更虚假。是不是你们官更大?”赵说:“我又没有下结论,我只是把他的原话写上去。上级来调查的话,我也不替他辩护,他自己说的自己负责。”我:“这样写上去,别人会怎么看待我们职工呢?你们第一篇写得挺公正,现在改来改去,把公正改成不公正了。我们多么希望你能写一份对工人比较公正的材料啊。”因为这次我是带着我们工人一块去的,有人就说是不是他们也给你们吃黑了。这样一说,场面就有些僵硬了。后来我反省了一下,和这些人说话时还是要注意点语气,不然对我们也没有益处。 于是,我就带着职工找他们争论,打了电话给国资委的主任邱世杰。邱世杰叫我去找另一个主任赵积厚,赵让我一个人到他的办公室,却把工人关在门外,跟我说要先解决我的个人问题,跟我套近乎,东拉西扯说什么我是缝纫社的、他也是缝纫社的。我说到工人的问题,他对我说事情要一件一件的解决。我很生气,走过去拉开门,让职工们进来,当着大家的面我说:“我牢记党的教导:先公后私。必须先解决大家的问题,先解决全厂职工的问题,再解决我的问题。”赵积厚就对大家说:“你们听着,她自己说的,你们的问题不解决,她的问题也不让解决。我们想解决她的问题,是她自己不解决,以后不要说我们不想解决她的问题。” 我们在国资委来来回回的敲门,从一楼到五楼敲门找领导,正好碰上了国资委的书记。他最初不承认他是书记,后来他被我们堵住了,没办法就只能和我们面对面说话了。可他一上来就指责我们:“你说你们没有过错?那这协议是谁签的?这是不是你们职工自己签的字?职工签字了就说明她们要辞职,那么她们也就应该在正本上签字。而她们又不在正本上签字,这怎么能说她们没在毁约呢?” 这简直是在玩文字游戏,在欺骗我们。我也不甘示弱,反问他:“那么请问,是先有这份协议呢?还是先有声明呢?张书记,如果是先有协议,那张平安还要矫情的去写什么声明吗?” “那当然是先有声明的了。” “没错,张书记,这点你也承认了。那我再请问一下,张平安有没有按照他的声明去做?在声明中张平安是说要帮工人把养老金、医保金和失业金这三金交齐的,是要帮我们办好失业证的。可他始终都没有做到!如果张平安实现了他的声明,那职工早走了,那还会有今天吗?声明在前,协议在后,他自己毁约,没按声明做到,工人怎么去履行协议呢?” 这样一驳,他不吭气了。这时边上的秘书说:“现在的腐败太多了,但这也是没办法的。腐败不是共产党发明的,历朝历代都有,你没有办法制止的。有的时候就需要认了。”我说:“我就不认。”他说:“你能有多大的力量啊?”我说:“我没有多大的力量。腐败是没办法制止,但是我愿尽我微薄的力量,为这社会铲除一点腐败,增加一点公正。我这样错了吗?” 和书记辩完后,所有的干部全都躲我了,一层一层的躲,不见我。那这样,在国资委我就没辙了,于是我就去找省党委。我向省党委声明说:“对国资委的这份文件,我承认它整体上还是对我们有益的,但其中有几个疑问,我想澄清一下。我想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把我们和张平安的说法平行的写上去,而不做任何分析。他们去听听证会了,他们明明知道张平安说的是假话,那他们为什么不在材料中对我们有所侧重?还说什么只对结论负责,不下结论的地方不负责?” 省党委信访办跟我说:“这是你自己不懂。这个就是写调查报告的格式和方法,调查报告就应该是这样写的。要把你的说法写在上面,也要把他的说法写在上面,最后上级来调查的时候,你说的不对你负责任,他说的不对他负责任。如果说报告写的结论部分你们赞同,那这份调查报告就是写的比较好的了。”我说:“我对几点结论还是很认同的。”他说:“那这就行了嘛。张说的内容报告只做记录、没有做结论嘛,也就是说如果今后上边来调查,张拿不出证据来,那他就要负责任。”我一听原来是这么回事啊,赵庆轩写的报告对我们还是很有用处的,就不再纠缠这个问题了。 后来我们又去国资委找赵庆轩,心平气和的跟他讨论这个问题。赵说:“我们已经劝过你们了,已经指了一条明路。缠我们是没有用的,我们只能做到这一步。你们要解决问题有两条路:第一找检察院,找市检或省高检,从贪污入手;第二找西电公司。”因为我们去过几次检察院,知道那里走不通,于是从省国资委退回省政府、省政府又把我们退回到了西电公司。

21、“活捉”张平安

国庆节后,我们又改变斗争方式,开始围攻大公司,把大公司的各个路口都堵住了。回想起围攻的过程,我觉得大公司的保安是非常有同情心的。虽然他们在我们冲击大公司的时候阻截我们,但我感觉他们是在做做样子。因为三个保安竟然没有挡住我一个人,三个彪形大汉挡不住我这么瘦弱的老太太,原因是显而易见的。 后来为了保住大公司,大公司把它下属的两个大厂的书记对调了,把田晓敏调到我们大厂。田晓敏赶到了大公司,我们所有围攻大公司的职工和他在大公司的会议室里开会,田保证要好好处理事情。由于田晓敏平时的声望较好,又在我们面前摆出一幅军人的威严样子,把他换到了我们大厂,我们都感觉又有了希望。 不过虽然对田晓敏抱有很大希望,我们心里还是担心田仍然包庇张平安。因此,11月8号晚上,职工们都一起聚在小厂里商量对策,因为9号田就要来了。对大家来说,9号是一个转折点。大家想象他们会怎么办,然后又想我们自己的对策。 11月9号一大早,我还在睡觉,职工们就已经来敲我的门了。他们还是很担心,觉得昨晚还有些话没说清楚,要今早补充说。9号对于我们确实太重要了,简直比我们的选举重要,不仅因为田晓敏要来,更是因为田晓敏这次要把所有退休工人都叫过来,并要挑拨年轻工人和退休工人的关系。田要把年轻工人和退休工人的问题分开解决,并且要先解决退休工人的问题,要先给退休工人做医保。年轻人少,老人多,年轻人无法跟老人抗衡,所以在这点很担心。年轻工人没来多久,退休工人就来了,要我说服年轻工人同意先解决退休工人的问题。我说,你们放心,昨天年轻人也说了,退休工人的问题肯定是要先解决的。可是我们要小心,不要上当受骗,我们受的骗已经太多了。听我这么一说,退休工人也就放心了,先走了。 9号早上8点多钟,田晓敏带着张平安来到我们厂里,向我们讲话说他将好好配合张平安的工作。田还分头做职工的工作,说只有张平安才有钱帮他们买保险,新选出来的厂的领导班子两手空空是没钱帮他们买保险的。 听他这么一说,工人就炸窝了,质问田:“张平安是不是拿他们家的钱来给我们办保险?如果他不是拿他自己的钱给我们办,那这就是我们小工厂的钱,那就应该是谁当厂长谁使用这笔钱!我们接手后还要查账呢,说不定还不止这点钱!”我也狠狠地说了句话,“田书记,人是要有骨气的”。说着,我把93号文件翻到第3页,让他看。他说:“我不看。”我一字一顿的说:“你不看,我来说。”我先把93号函翻到封面,让大家看,说:“这是班建签发的93号函。班建还是正厂长,还在位呢。”又翻到第3页,说:“这第一条规定:一、西整公司充分尊重西电劳司对西安整流变压器厂的领导权以及该厂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权力。我公司不再对西整变压器厂实行干部任免权,不干涉也不参与该厂的人事任免。只要西安整流变压器厂依法选举或罢免了西整公司的借出人员,原任命自动解除。这白纸黑字写着的,这还有公章。”我又拿出公证书,说:“公证书证明我们的选举依法依理,合乎程序……”还没等我的话说完,田觉得没趣,就往厂外走,张平安跟着。 我怕张平安一走了之,让职工把张平安拦住。职工开始时还有点畏惧,我就一个人走上前去,把大门堵住。张平安使劲掰我的手,我便趁势大叫,让职工们听到。高爱莲听到我叫了,便向职工们说张平安要伤害我。职工们于是一拥而上,把张平安团团围住。张平安只能哀求田,“田书记啊,你看我咋办呢”。看着职工都已经围上来了,我便抽身出来,走到田晓敏的身边,从他的位置看张平安哀求的可怜样子,也看到田晓敏此时为难的表情,就对他说,“田书记,当人的生命遇到危险时,就什么顾虑都不会有了。”后来,我们把张平安从大门推进厂里,拿钥匙锁上。田没办法,只得走了,留下劳司的梁培轩在那敲门、踢门,并威胁我们这是在绑架,是违法的。不过过了一会,他也走了。 我们把张一直关到下午8点。在此期间,张不断的打电话向外求救。工人们则苦口婆心的跟他讲,他不给工人们办医保、养老是不对的,工人们没有为难他,没有一点过激行为。中午吃饭的时候给他买了个咸菜夹馍,工人们也都吃这个,但他不吃;下午的时候又给了他买了个肉夹馍,工人们还是吃馒头咸菜,不知他是饿了,还是因为买的是肉夹馍,这回他吃了。 到晚上时,职工都有点累了。这时候,大厂派人伙同警察一起,从厂房外面把墙挖了个洞,通向我们厂的厕所,又通过厕所把车间门拉坏,张平安便从洞里爬出去,通过厕所逃跑了。我们没有想到张会从后面爬“狗洞”逃走,更没想到大厂会想出这样的方法来救张平安。我们疏忽了。大厂后来还厚颜无耻的说他们这样做是在帮我们,说只要我们把张平安关押了超过8小时,我们就犯罪了,说我们只是一时冲动。 张平安逃走后,工人的希望又一次落空了,工人对田晓敏的希望也破灭了!如果张平安没逃走,我们将一直关他,直至逼他交出权,可现在又啥都没得到。我们又一次失败了。 张平安逃走没几天,在12月3日,大厂派人以张平安的名义来拆我们的配电房。这配电房完全是我们职工一块砖一块砖垒起来的,我们连建筑工人都没请,就由我们职工自己来盖。看到配电房被拆,我们厂房彻底断电,职工们更加绝望了。我的两首诗也是在这个时候编的。   (鼓励职工:)夜最黑暗时,天就快亮了。 三九严寒最冷时,春天走近了。 酷暑炎炎热难熬,秋风吹来了。 斗争到了最难时,成功就不远了。   (鼓励自己:)苦中作乐,乐在其中,其乐无穷; 小工厂里,苦度岁月,心也乐融融。 人间百味,俱已尝遍,不愧此生; 花甲之年,参与反贪,无上光荣。  

22、主辅分离

于是,我们决定要第二次上北京(我个人已经是第七次上北京),而且这次不是我一个人上,我们厂其他几个职工也陪我一块来到了北京。我们是12月10日到的北京,这次上访的主要内容是依法维护我们的选举,我们不再提养老金和医保的事了,因为我们觉得如果选举得不到维护,我们谈这些都是枉然。 我们找到了国资委,国资委信访办王主任给我们提了建议,让我们回去找大公司,由他们主持办理我们厂和大厂的主辅分离,只要一经过主辅分离,我们就完全独立了。听到这些话,我们都很高兴感觉又有希望了。不过,慎重起见,我想一个人继续留在北京看看情况,让他们几个人先回去。但她们又怕回去受骗,又叫我陪他们一块回去了。这样,我们这次在北京只待了两天就又回到了西安,这次上访是很顺利的一次。 下面就是我拿到的国家关于主辅分离的文件原文。   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委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 国资分配〔200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现就原国家经贸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以下简称859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有控股企业的界定标准。859号文件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范围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其中国有控股是指国有绝对控股。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的通知》(国统字〔1998〕204号),国有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 859号文件提出的改制后为国有法人控股的企业指国有法人绝对控股。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应尽量减少控股比重,一般不得超过75%。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的企业再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时,符合859号文件适用范围的,按照该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以下简称143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划分标准执行。143号文件中的中小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企业标准的下限。 三、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标准。按照劳动保障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四、关于企业辅业资产的界定范围。企业要按照859号文件要求,以精干壮大主业、放开搞活辅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合理确定企业辅业资产。实施改制分流的辅业资产主要是与主体企业主营业务关联不密切,有一定生存发展潜力的业务单位及相应资产,主要包括为主业服务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运输、设计、咨询、科研院所等单位。 五、关于中央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范围。由于部分中央企业经营业务较宽,主业和辅业的界线不易界定,辅业企业资产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在实施主辅分离时,这部分中央企业辅业改制的范围原则上应确定为辅业中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执行。 六、关于中央企业改制分流总体方案联合批复程序。中央企业所属企业改制分流总体方案分别报国资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总体方案的批复采取国资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分别审核、联合批复的形式,由国资委代章出具联合批复意见。 国资委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税务总局 二00三年七月四日   我回来后,觉得要做好主辅分离,首先必须把土地问题弄清楚,弄清楚我们的厂房所在地究竟是谁的,谁拥有这块土地的土地证。于是我花钱请了个律师,去土地局查土地证。结果发现土地是属于大公司的。由于大公司在50年代作出规定,谁占有的土地归谁所有,我们厂房所在地就应该是属于我们的,而大厂则既没有占有权,也没有使用权。这样大厂拆我们的厂房和配电房则根本就是违法的。 后来在大公司开会主持主辅分离时,我提出大厂并无土地证,无权拆我们的房。大厂无话可说,只能和我们抵赖。 我说:“你说房子是我们盖的,土地是你们的,那拿来。” 他说:“什么拿来?” “土地证。” “我们没有土地证,你们也没有土地证。” “虽然我们没有土地证,但厂房是我们盖的,配电房是我们盖的,这些是我们使用这块土地的证据。根据这些证据以及大公司‘谁使用谁占有’的规定,那么这块土地就应该是属于我们的。” “我们两家都没有土地证。” 我质问:“那你没有土地证,你凭什么拆我们的房子?” “那你说土地证是谁的?” “不管是谁的,反正不是你们的。” 正在大厂被我说得理屈词穷时,大公司却突然宣布要休会,说大家都已经下班了,没人要再给我们开会。就这样,大公司强制休会了,而休会之后会议就再也没有召开过,主辅分离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我们的希望又一次化成了泡影。 历次的经历证明,当官的没词以后,要么关门,说“我们要开会了”,要么出来一两个打圆场的。但即便打圆场的,都不跟我谈,都找其他职工谈,说我无权当职工代表,并且拿文件出来证明我年龄怎么超过了、没进统筹。我听到了就大声告诉他们:“我这么大的年纪还没进养老统筹,只能说明这是你们的悲哀,我还是工厂的主人!我就有权利当职工代表!”当官员跟其他工人说“她没有资格,你们怎么胡选”时,高爱莲回答说:“我们就看上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