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关系和阶级斗争看苏联社会的演变

时间: 2014-08-10 05:39:34
栏目: 理论学习
话题: 苏联

作者:杨 风  来源: 《东风》

     近二十年来,在探讨这个苏联解体的根本原因时,由于世界观、阶级立场及方法论上的不同,不同的人得出了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结论。左派的一些学者中也对此做了许多分析和研究,其中更多的注意到苏共党政领导集团的蜕变和其指导思想的演变。本文重点探讨苏联社会具体的生产关系在上世纪50年代之后发生的变化,及其带来的社会影响。 “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存在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唯物主义历史观从下述原理出发: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所以,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这里的所指的“经济”更多是指社会生产关系,从这个问题入手才能看清社会问题的本质。 “(有文字记载的)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作为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仍然还存在着阶级与阶级斗争,存在着资产阶级复辟的可能,虽然这种斗争表面上显得很隐蔽。这一点已经被苏联与东欧的诸多例子所证明了。

一、苏联前期的经济基础

落后的俄国之所以会爆发革命、之所以能迅速接连推翻封建帝制和资产阶级而建立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因为俄国是当时帝国主义链条上最薄弱的环节——而恰恰是因为如此,封建沙皇腐朽的农奴制消除没有多少年,重工业的建设和近现代化的管理,很大程度上要依靠那些曾经掌控财富并且手握技术的资产阶级。这些都使得苏联共产党,事实上与中国一样,并不能通过占领国土或者击溃(赶走)资产阶级的政府来实现自己的政权对于资产阶级政权的代替。而首先要处理的任务,并不是如何“实行”社会主义,而只是立刻过渡到由工人代表监督社会的产品生产和分配。在这段过渡时期,国民经济中存在着多种经济成份,存在着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成份,这种现象是普遍的。问题在于,国家政权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采取什么样的政策,是采取利用、限制、改造、消灭的政策,还是采取放纵、扶植和鼓励的政策。这是判断这个国家朝社会主义方向发展,还是朝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的一个重要根据。 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处于国际资本主义的包围之中,战争的阴影、国内阶级敌人的颠覆破坏活动无时不刻地威胁着苏维埃国家的生存。而更重要的内因是,苏联国内人民还不能够自觉自发地团结在一起抵抗外敌,“要管理,要建设国家,就应当拥有具备管理技术、治国经验和经济经验额人材,而这样的人材……只有从旧阶级中才能找到。” 阶级成分方面,与中国一样,苏联的国家基础,是建立在工农联盟之上的,要稳固国家的政权,就必须谨慎处理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关系。苏联的革命形式是城市暴动,工人与农民的联系事实上是在农民阶级由于分散地反抗(十月革命前夕,虽然没有自发的联合,但农民群众已经有了不顾临时政府的禁令和大多数社会民主党人的劝告,自己开始夺取土地)而遭到临时政府镇压的情况下,果断对临时政府发动了进攻,才争取到了农民的信任。而在此之前,或在革命胜利之后,农民在普选过程中都会更加倾向于社会民主党,当然他们的声音更多来自于农村的小资产阶级——农业技术员、小学教员、革命前的农村行政机关的代表、合作社社长等。事实上一直到1921年,苏维埃机关中的党员比例一直是下降的趋势。不仅仅如此,即便在工人当中,也存在不少与社会主义背道而驰的东西。尽管国有化的进展有条不紊,但“要由国有化和没收过渡到社会化,即使有世界上最大的‘坚决性’,也是不够的”。工厂委员会在十月革命后已经成立了成百上千,这是工人的一种组织监督的形式。但要使这些分散的个体摆脱无政府主义,成为一个整体并不容易。因为每个工厂委员会都能够决定自己生产什么,卖给谁,卖什么价格。 除去革命阶级内部的不团结,苏联的小资产阶级借着中、富农的身份得以保存,他们在战争时期接着黑市交易大发横财;而数量更加庞大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虽然靠着菲薄的收入生活着,但却因为其管理的才能十分容易与国家机关继续保持密切的联系,他们借此通过非法交易攫取的利润,使得在“战时共产主义”之后,一部分城市资产阶级分子十分容易地冒了出来。这些人在经济地位上不能成为直接危害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力量,尤其是在之后的肃反运动中,但它的存在对于资产阶级思想的传播以及今后官僚资产阶级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为了最大程度地团结人民群众,抵制国内外资产阶级的侵袭,政治上实行中央集权制,成为首要的任务。而且,恢复遭受破坏的经济客观上也需要中央政府集中调配有限的人力、物力。即苏联无法立刻走“一切依靠人民”、从而需要一个相对漫长的经济发展过程,而不得不采用了带有明显官僚色彩的、妥协性、局限性的建设道路。这样的带有资产阶级法权的制度(比如“马钢宪法”)成为生产关系的法则,在随后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更显得十分必要,因此成为了牢固不可动摇的经济基础。多年来,这套体制更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的权力,忽视了劳动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但是由于厂长需要对党负责,党要为苏联的国家安全负责,党和国家的干部还没有机会窃取自己的经济和政治特权。二战爆发后,在国家民族处于危急存亡的时刻,作为苏联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如果说有什么“特权”的话,那就是身先士卒,浴血奋战,在喀秋莎的怒吼声中,带领人民将侵略者赶出去。在斯大林时代,党对干部的要求总体上是严格的,苏联也面临严酷的战争环境,以及政治斗争的波高浪险,党员干部成批走向前线,领导干部更迭频繁,还不可能形成特权阶层。二战结束之后,恢复经济建设的苏联本应调整原先的政治经济体制,扩大劳动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力。但长期实行的旧有体制必然地产生着一批又一批的体制适应者和维护者,包括晚年时期的斯大林。斯大林也曾错误地认为苏联不存在阶级冲突。但这样的管理体制,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不过苏共党内没有什么人意识到这个问题,广大的劳动群众由于长期以来对党的信任(战争的胜利,更让党和斯大林的威望上升到顶点)习惯于听从党的命令,也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 这些情况反映了无产阶级整体上的不成熟,不能及时地发现业已存在的政治问题,更未能有效地解决之。因为作为刚从旧的私有制社会中脱胎而来的社会主义,还不是在经济和其他方面都很成熟的共产主义社会,不可避免地会带有各种旧社会的痕迹。列宁曾经指出:“消灭阶级要经过长期的、艰难的、顽强的阶级斗争。在推翻资产阶级政权以后,在破坏资产阶级国家以后,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以后,阶级斗争并不是消失了,而只是改变它的形式,在许多方面变得更加残酷。”

二、官僚资产阶级与修正主义的出现

经济基础上的不成熟,必然在上层建筑中反映出来。如果说斯大林时期严厉的政治路线对于官僚资产阶级的形成起到的震慑作用还能够勉强弥补理论上的错误的话(资产阶级学者玛丽·麦考利写道:“苏联设有特别法庭审理工业争端。在这种法庭上,只有工人有权申诉。经理不得作为原告,只能在处于被告的情况下出庭”;斯大林在一九二七年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上强调:“经理不完成计划就是犯法,可以把他送到法庭受审;如果发现犯有故意破坏的罪行,就可以作为破坏分子处以死刑”。),在赫鲁晓夫上台之后,苏联的经济领域出现官僚资本主义,苏共领导层开始形成特权阶层,与此相适应的是政治上的修正主义路线。 赫鲁晓夫是作为当时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主要矛盾的集中代表成为苏共中央总书记的。推动他(错误)认识社会主义建设的那股力量必然要继续推着他作用于政治领域、从而更进一步作用于经济——即推动那个推动力本身——从而,新一轮的“推动”又开始了。意识形态领域的变化决定于,但又往往是落后于经济基础的变化,之前我们看到的苏联内部残留的大量资本主义因素(不是残留下来的资产阶级分子,而是在这些思想影响下成长起来的新兴的资产阶级)终于决定向着无产阶级的政权发动攻势了,修正主义思想的出现说明此时的苏联社会开始发生质的变化,朝着资本主义方向大步前进了。 生产管理体制的落后就带来了生产关系的进一步变化,劳动群众在生产中更加处于失权地位,同时新兴的资产阶级产生了。而修正主义者为了掩饰他们对苏联人民的阶级压迫,却大力宣传“苏联已经没有敌对阶级和阶级斗争”,并且要“二十年内基本建成共产主义社会”。而苏联经济在战后持续的快速发展,加上过去几十年积累的工业财富,让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一定时期内得到提高,于是被蒙蔽的人民不去声讨修正主义者的罪行。 对于经济体制发生的系列变化,中国共产党早就注意到并给予无情地揭露。中共中央在1964年7月14日给苏共中央的公开信中,提到以下事例: 列宁格勒一个军用品工厂的领导人,把自己的亲信安插在工厂“所有关键性职位”上,“把国营企业变成了私人企业”。他们私自进行非军用品生产,三年内,仅出售自来水笔一项就贪污了一百二十万旧卢布。在这些人中,还有“一生都在盗窃”的“二十年代”的“投机商人”。 乌兹别克一个丝织厂的厂长,同总工程师、总会计、供销科长、车间主任等人结成一伙,成了“新的企业家”。他们通过各种关系套购了十几吨人造丝和纯丝原料,“生产不入账的产品”。他们私自招收工人,“实行了十二小时工作制”。 这些人的活动,并不是孤立的。他们总是同国家的物资供应部门、商业系统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勾结在一起,在警察和司法机关中也有他们的保护人和代理人,甚至还得到了国家机关中高级干部的支持和庇护。 上述例子中提到的工厂,名义上是社会主义企业,实际上已经变成新兴资本家发财致富的资本主义企业。党政干部中的这些蜕化变质分子占有和支配着部分生产资料,他们同工人的关系,就是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同时在国家机关中也有他们的同伙,营私舞弊,收受贿赂,坐地分赃,参与了各种各样的剥削活动。这些都是在企业和政府机关中新产生的资产阶级分子!这些人,属于同无产阶级相敌对的阶级,他们的活动是反社会主义性质的。这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资产阶级向无产阶级进攻的阶级斗争。苏联在农业领域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把持农庄领导权的人,仅职务工资一项,他们和广大庄员收入的差距,有的就相差几倍、十几倍甚至二三十倍。 此外,他们还有名目繁多的附加报酬和奖金。其中由物质鼓励基金支付的利润奖和用国家资金支付的超售奖,最高可达年职务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垦荒区可达百分之七十。把持农庄大权的人为了骗取奖金,还使用压低计划指标,谎报交售数量等种种卑劣伎俩,不费什么力气就把大把大把的卢布捞进腰包。 一九七二年苏联报刊供认,个人副业提供的商品,占全部商品农产品的百分之十三,有些农牧产品私有经济提供的比重高达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以上。在今日的苏联农村,投机倒把猖獗,一批批投机商、暴发户和地下农场主、牧场主不断滋生出来。”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一旦跳出了计划经济的框架,就会直接威胁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通过农业的原始积累,很快就会产生工业的小资产者,在自由市场方面,他们的利益诉求是与官僚资本家们相一致的,这种力量越来越强,使得苏联国内的阶级力量对比逐步反转,正应了毛主席的预言,“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一天也会变。”

三、资本对劳动群众的压迫

1954年8月,苏联部长会议通过决议,开始扩大企业领导的权力,国家对企业的指令性指标减少52%;运用物质利益原则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勃列日涅夫、柯西金集团从1965年起明令推行以利润为核心的“新经济体制”,并制定了具体贯彻“新体制”的《关于完善计划工作,加强工业生产经济刺激》的决议,从立法上进一步肯定了业已复辟了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放手给予各企业以独立经营权,放手让它们追逐利润。1965年10月通过的《社会主义国营企业条例》规定,“企业有权占有、使用和支配其财产,自行确定财务计划、招募和解雇工人,实行‘一长制’”,而工人没有推荐和撤换干部的权利。“新经济体制”既保证了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利用国家机器对各企业实行严密控制,同时,又赋予企业经理在企业中按资本主义原则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广泛权力。苏联的国营企业完全蜕变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所有制企业。 列宁早就指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地把个别工厂或个别行业的工人对他们各自的生产的所有权合法化、或者把他们削弱或阻挠执行全国政权的命令的权利合法化的做法,都是对苏维埃政权基本原则的极大歪曲和完全放弃社会主义。”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实质是让企业的领导干部进一步地掌握了该企业的管理权力,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让工人对企业有更多的民主权利。这样的改革,从现在看来实际上是在企业内部的阶级分化之后,确认了领导干部的地位与权力,为下一步的企业私有化准备了前提。 新兴的资产阶级对工人的残酷压迫和剥削的程度,堪比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一些剥削工人的方法还被当作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由国家明文规定在全国推广。比如“谢基诺经验”、“兹洛宾方法”、“列宁格勒经验”、“新波洛茨克方式”等等,名义上提倡专家治厂以进行“科学”管理,实际上是进一步压迫工人。莫斯科附近的谢基诺化学联合企业,通过实行资本主义的血汗制度,加强对在职工人的剥削和增加劳动强度,在几年内就解雇了1300名工人。裁减工人后“节约”下的工资基金,大部分落到经理、厂长手中,而一批批工人被解雇,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况。据苏联《劳动报》透露,仅在俄罗斯联邦292个实行“谢基诺经验”的企业,到1973年7月1日,就已经解雇了七万人。正当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流离失所之际,“谢基诺经验”的创始人,从化学工业部部长到联合企业的领导人,却获得了巨额的国家奖金和勋章。农业方面更加严重,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农庄庄员,从事的是最艰苦繁重的劳动,劳动时间最长,但所得却最低。根据苏联官方公布的数字计算,在庄员中,从农庄得到的收入加上自己副业收入仍然低于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数额者,也还有近三千万人,占农村人口近百分之三十。 在这种生产条件下,劳动者失去了主人翁的地位,对企业管理者普遍不满,所以必然会产生怠工现象。在60年代之后,企业中职工劳动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普遍,劳动力大批流动日趋严重,职工干活敷衍了事,漫不经心,浪费惊人,产品质量低劣,经济效益甚差,这成为影响苏联经济增长率下降的一个直接原因。苏联领导层也意识到一个重要原因是职工群众无权,干部官僚主义,严重损害了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但是已经掌握权力的官僚资本是不可能让工人享有管理权力,而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所以他们就一再以“提高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为由,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强劳动纪律。例如对职工工作情况实行重奖重罚,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等现象采取强制手段、法律制裁等做法。但是,实践证明,这些做法并未奏效,甚至适得其反,官僚主义、惩办主义越加盛行,职工主人翁精神越来越差。基米罗伏州胜利者国营农场场长奇茹夫,1964年发布了223项关于处罚工人和“追究物质责任”的命令,处罚了125名工人,被“追究物质责任”者有350人,而这个农场总共只有652名职工。据苏联1981年的一次统计,在职工总数中旷工人数所占比重,建筑、木材、造纸工业部门达1/5,煤炭部门达1/7,建材工业达1/6,农机部门达1/9。在职工中酗酒现象也很严重,造成纪律松弛,工作质量下降,暴力事件增多。 直至1983年6月18日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阿利耶夫在关于劳动集体法草案的报告中,仍然还大声疾呼:“生产和劳动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即非常紧迫的问题,就是加强纪律,包括国家纪律,计划纪律,工艺纪律和劳动纪律。”不从源头上纠正(而这已经是不可能的),反而更加压迫工人,劳动纪律问题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解决的。 如何生产决定着如何分配。自从官僚资本主义发展之后,精神激励也不再是提高工人生产积极性的主要措施。打着“按劳分配”旗号的物质刺激被日益强调并推行。物质刺激一方面增加企业管理者不劳而获的收入,另一方面也让工人埋头生产,不问政治,并导致个人主义的泛滥。1965年,苏联大约有一半的工业企业没有从利润中提取物质鼓励基金。即使在提取这类基金的企业里,不少单位提得也很低。在这前后,苏联官方开始宣传物质刺激是“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动力”,“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向共产主义迈进的强大手段”,公开宣称,企业管理者“要用更高的报酬来刺激”。高工资,高奖金和兼职兼薪、特定工资、名目繁多的个人津贴等分配制度开始建立起来。从70年代以来,开始大量出现滥发奖金的现象。“物质刺激”是官僚资产阶级驱使工人为他们生产更多剩余价值的手段,进一步拉大了社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在阿克萨伊斯克塑料厂,工人每得到一个卢布的奖金,就要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多创造十六卢布六十戈比的剩余价值。而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被官僚垄断资产阶级以国家的名义所攫取。 不可否认在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经济总量上的获得了巨大发展,一度成为世界第二大强国。但在这个已经走向资本主义的社会,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所谓生产资本的尽快增加是对雇佣劳动最有利的条件这种论点,实际上不过是说:工人阶级越迅速地扩大和增加与它敌对的权力,即越迅速地扩大和增加支配它的他人财富,它就被允许在越加有利的条件下重新为增加资产阶级财富、重新为增大资本的权力而工作,满足于为自己铸造金锁链,让资产阶级用来牵着它走。”在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残酷剥削下,苏联劳动人民生活日益陷于严重的困难之中。苏联企业中资产阶级管理者通过各种手段获得的实际收入比一般工人的收入高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苏联领导和报刊也不得不承认,苏联在70年代仍然存在着相当大数量的“经济困难家庭”。据塔斯社1974年11月的消息,这种“经济困难家庭”涉及到二千五百万人。据苏联报刊材料计算,在苏联城市里,这种“经济困难家庭”约占城市人口的五分之一。实际情况当然要比公布的严重得多。同时,通货膨胀、许多商品的变相涨价给低收入的苏联劳动人民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困难。苏联《共产党人》杂志不得不承认:一些企业通过“改变产品样式”和在某些借口下,“把低价商品提高为高价商品”,影响了“低收入的居民的物质生活状况”。 与此同时,勃列日涅夫时期的政治权力更加集中于苏联共产党领导人中的特权阶层。他推崇“干部队伍的稳定是成功的保障”,片面追求干部队伍的稳定,并最终促成了领导干部事实上的职务终身制。这是新生的资产阶级稳固自身统治,排斥革命派新生力量的手段。

四、工人组织与权力的弱化

由于名义上还是社会主义的工人阶级的国家,所以苏联法律上还规定工人阶级对企业的领导地位,并规定了工人参加企业管理的各种形式。在许多工人参加管理的形式中,有三种主要形式,即常设生产会议,生产作业队和技术性协会。下面以常设生产会议为例说明。 常设生产会议是1924年根据莫斯科和列宁格勒两个城市的一些工厂企业的经验提出来的,开始名为生产会议,以后逐步在全国推广。苏联于1958年立法规定,生产会议是常设机构;1973年立法规定,30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有生产会议机构。生产会议由职工总数10%~15%的代表参加,代表中必须包括工人、技术人员、行政干部以及工会、党、团组织的代表。生产会议在党委和工会的监督下每季度至少举行两次。生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工人参加讨论企业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讨论企业的管理工作,包括劳动力使用等问题。在50年代,生产会议主要在班组和工段中召开,车间和全厂很少召开生产会议。这样,职工就不能参与解决车间和企业的生产管理问题。某些单位的领导人不参加生产会议,也不执行会议的决定,使得工人对生产会议丧失信心,削弱了生产会议的作用。社会主义时期的实践证明,生产会议在工人听取领导汇报,了解企业完成计划、履行集体合同、企业全面发展情况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沟通和监督作用。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多数情况下,生产会议的主题不是讨论企业计划和管理工作,而是讨论如何加强劳动纪律和完成生产任务等问题。同时生产会议也不是按规定定期召开的,有的一年只开一次。代表人数也有多有少,有的甚至扩大到成为一次群众大会;如明斯克汽车制造厂1978年的一次会议出席人数达17000人,讨论的主题是加强劳动纪律和完成生产任务。明斯克钟表厂的一次生产会议普遍检查了劳动纪律和社会纪律,并要求全厂实施质量控制程序。据《苏联工人》的群众来信反映,群众对生产会议的主要批评是,会议提出的建议意见都没有被行政所接受,厂长还是按自己的意志办事。官僚资本的企业领导长期对生产会议怀着矛盾心理:一方面看到这是吸引群众参与企业生产管理的很好形式,想发挥它的作用以促进生产;另一方面又担心群众一旦拥有生产管理的实权,破坏企业管理的一长制。形式上还存在的这一机构实际上只是为了资本阶级提高生产效率并压迫工人服务的,而且由于名义上是工人自己的组织,还成为劳资矛盾的缓冲带。 据报道,苏联学者在21家机床厂对18584名工人进行问答调查,其中一个问题是,“你是否认为集体参加生产管理是重要的?”11%的工人回答“完全没有必要”;44%的工人说,“看不到每一个人参加管理有什么必要”;只有40.5%的工人说:“这种活动是完全必要的”。半数以上工人,特别是体力劳动工人,既不参加关于生产会议的讨论,也认为没有必要去参加。认为自己是企业管理的参加者在职位高技术高的老工人中占多数,他们也经常参加企业的各种社会政治活动,他们对社会主义劳动意义的觉悟是比较高的,他们占工人总数的48%,其中党员占38%。这一现象表明,新一代工人的思想意识已经被现实的带资本主义倾向的宣传和教育深深影响了,“自觉”地成为雇佣劳动者,默认自己失去了权利。在青年工人中也有一种复杂的思想,他们对社会主义制度是衷心爱戴的,但对现实又有很大的不满。过去一贯采取的师傅带徒弟的方法培训青年工人,是一种新老工人相互结合的好方式。这一培训方式已经改由集体(实际上企业领导安排)负责,各类工人按技术高低分成不同的层次,按劳取酬,人人心安理得做自己的工作。工人阶级的团结被物质刺激和各种管理制度瓦解了。同时,苏联有些企业的党组织并不重视青年工人的无神论教育。宗教在青年中的影响逐渐扩大。 当然劳资之间的矛盾也是时刻存在的。据1970年契利亚宾斯克一家工厂的调查,87%的工段长反对选举,而工人中有2/3主张选举,曾一度开展了工人直接选举厂长和管理人员的讨论。但不管苏联有着多么完善的民主管理制度(事实上也并不完善),当工人的经济地位已经实际下降的时候,为了个人的生计,承受着越来越强的糖衣炮弹的攻击,工人组织的力量只能被逐步弱化,无法有效地反抗资本了。 苏联工会的作用日益变质,工会领导脱离群众的情况十分严重。由于工会实际上更多地是受上级组织的命令,要对上级负责,所以当生产计划指标下达到企业,企业工会只能以完成计划指标为自己的任务。这样企业领导与工会的任务就是一致的,厂长和工会主席也就很容易采取一致行动。在苏联企业中有这样的惯例,每天上班前,厂长、工会主席、党和团组织负责人开一次短短的碰头会,决定一天的工作安排,再按各自系统下达到车间班组。厂长的决定是不难取得工会主席的同意的,甚至厂长要挪用职工奖励基金也是这样。厂长往往理直气壮地说:“在目前很难找到任何重要的问题不是事先征求集体意见而完全由管理上自己决定的”。所谓征求集体意见是指征求企业工会、党、团组织的意见,而不是征求工人的集体意见。在多数情况下,企业的工会主席与厂长一样,离生产一线工人远远的,有些青年工人还不知道工会是干什么的。工会逐渐地成为一种摆设。《真理报》曾提出过批评:“为什么一些地方工会委员会忘掉了保卫工人利益是它们的直接责任?”在一长制管理系统中,工会往往处在咨询的地位,工会的建议对行政是没有约束力的。连工会自己的文件也不得不承认:“今天在劳动人民参加生产管理方面,我们的主要弱点是工会和生产会议的建议得不到实现。” 唐元昌的研究认为,相比过去,在70年代之后,苏联工会在企业管理中的权利有所扩大,作用有所加强,但其本质是出于刺激经济发展的实用主义目的。苏联工会参与企业生产管理的权利不但仍有许多不应当的限制,而且权利的实现也没如条文规定的那么完美。直到如今,苏联工会除了在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方面有它可以独立地、直接地行使的权利之外,工会其它方面的权利仍然只局限于参加讨论,听取汇报,提出建议,进行监督,没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决定权。 毛泽东同志针对这个问题,早就指出“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劳动者没有了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力,就更谈不上对国家政策走向的影响。 久而久之,当一套原来是社会主义的监督管理机制被资本滥用了之后,给群众带了许多物质利益和情感上的伤害,批评社会主义的精英学者却大力鼓吹说这是社会主义的体制不行,那么这种观点也就会被一些对现实失望的群众接受了。 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资本主义的正式复辟也就会顺理成章了。 戈尔巴乔夫上台后继续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重点是用经济管理方法代替原来的行政命令,这实际上是承认市场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政府进一步减少了指令性计划指标,代之以指导性计划指标,通过一系列法规,调整所有制的结构,使原来的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发生了一些变化,个体劳动者和合作社得到迅速发展,企业开始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这时的改革进一步破坏了社会主义时期遗留下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同时公开鼓励并扶持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最后进行的私有化、市场化改革只是资产阶级发起的对社会主义和工人阶级的决战,以实现其经济和政治统治的合理合法化,而胜负早就已经由阶级力量决定了。此时,参与争论的主要派别只是叶利钦为代表的私人资本集团(本身也是在官僚的扶持和允许下成长起来,或者是从官僚资本中分化出来的)与以戈尔巴乔夫为代表的官僚资本集团,反映的只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派别的利益冲突。尽管多数普通群众仍然支持社会主义——1991年春天的时候,全苏联境内进行了一次全民公决,大约有75%的老百姓都支持留在苏联体制之内;同年5月,一家美国民意测验机构在包括俄罗斯联邦在内的几个国家中做了广泛的民意调查,其中占54%的多数人选择某种类型的社会主义——但他们已经没有权利和机会参与决定国家政治经济走向了。的确,劳动群众从曾经的苏联体制中,尤其是经济体制当中获得了许多的利益,但是他们只是被动地接受还号称是社会主义的政府给予的经济利益。一旦领导集团公开走向背叛,劳动群众面临如何保卫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他们毫无经验和力量。同时多数群众对苏共早就失望了,不认为党还能代表自己的利益,对苏共的解散一点也不抱有同情。 回顾苏联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所走过的道路,我们有必要再重温一下毛泽东同志在1962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的讲话:“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